檢長促早修題訂刑訴法典 責機構隨意將矛盾推給檢院

【本報訊】檢察長何超明表示,刑事犯罪對社會的威脅嚴峻,須盡快修訂《刑事訴訟法典》和《刑法典》,以便司法機關更好向社會提供司法服務。他又批評機構將本身不能解決的問題隨意推給檢察院。

何超明說,近年來,刑事案件無論是新立案件,還是起訴案件,已接近甚至超過高峰期的數值。以過去的一個司法年度為例,檢察院全年新立刑事案件12284宗,增長了8%,起訴的刑事案件共2853宗,增長12%,歸檔案件8828宗,增長19%。起訴嫌犯3708人,經檢察院建議羈押的嫌犯共266人,提請法院以簡易訴訟程序審理的輕微罪案965宗,併案處理案件184宗,歸檔案件重新開檔73宗,顯示刑事犯罪對社會的威脅依然嚴峻。外來人士在本澳犯罪的情況趨普遍,流動性犯罪和跨境犯罪增加了檢控的難度。

他稱,刑事案件立案數量的增加,體現在盜竊、搶劫、詐騙、洗黑錢、不法賭博、高利貸、電腦領域等的犯罪的上升,與毒品、有組織犯罪和跨境犯罪有關的嚴重罪案也有上升。刑事案件起訴數量也有增加。青少年參與犯罪人數上升,低齡化、團夥化趨勢更明顯,並曾先後發生多宗震驚社會的青少年嚴重罪案,這些犯罪的新形態值得全社會警覺與深思。

檢察院參與的行政、民事、勞動各類訴訟案件的持續增加,反映了社會關係新的變化,應該引起全社會的深入思考。截至今年八月,檢察院駐終審法院參與審結案件93宗、駐中級法院辦事處參與審結案件1183宗,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提起民事訴訟158宗,提起上訴29宗,參與有關勞動合同糾紛、勞動訴訟調解、工作意外等的案件499宗、訴訟費用執行卷宗299宗。檢察官親身接待市民和提供案件及法律諮詢4292項。檢察院駐行政法院辦事處全年參與審結的行政、稅務司法上訴共計120宗。處理民事、刑事司法協助個案79宗。這些都對化解社會矛盾,解決官民糾紛,促進公平正義起到了法律的保障作用。

修法維持良好檢控效率

何超明表示,幾年以來刑事案件的結案率每年都超過九成,刑事檢控的整體效率良好。不過,他又稱,如果法律制度的修訂始終能取得突破,要維持良好的檢控效率是困難的,更無法全面提升檢控效率。而且司法資源有限、訴訟參與人玩弄訴訟程序、具刑事調查權的機構所掌握的刑事證據標準不一也給刑事檢控帶來了困難。他希望這些問題在未來的司法年度中得到有效的糾正。

在法律修改方面,他希望修改《刑事訴訟法典》,使制度更合理,回應社會的要訴。避免原有的問題在本次修訂中得不到解決,另設的新規定又引發了新問題。其次,《刑法典》的修改須一併進行,以達到法律制度的匹配平衡。

他認為證人的保護制度、司法從業人員在案件處理中的迴避制度亦須修訂。

何超明同時希望盡快興建檢察院新大樓及調整司法官薪酬。

機構不應將問題推給司法機關

何超明表示,近年社會上出現了一些不正常的現象,一些機構因不依法辦事,矛盾或糾紛發生後,不願承擔責任,將問題和矛盾推給司法機關,美其名曰“依法處理”。比如經常看到傳媒報導社會問題發生後,最後的一句交差語“案件已送交司法機關,現時不便評論和處理”。

他稱,檢察院作為司法機關,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才能介入某類案件,否則談何“依法處理”。送交檢察院不能替代主管機構依法從民事、行政層面解決應由其自身負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