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澳門賭廳的公安局長落馬記

2010年9月轟動全國的廣東省陽江市黑社會團夥案終審判決,一個月後時任陽江市公安局副局長的馮仕儒被調任市司法局副局長。此後的一年多時間裏,他開始從單位把自己經手的卷宗借出來,放到自認為穩妥的密室保險櫃裏……

2012年4月26日,廣東省陽江市檢察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包庇、縱容黑社會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賭博罪對陽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馮仕儒提起公訴。

第一次受賄

1966年,馮仕儒出生在廣東省陽西縣上洋鎮園子村。早年貧寒的家境讓馮仕儒吃盡了苦頭,中學畢業後他選擇了參軍。退伍回到家鄉後,馮仕儒被安排在陽江縣皮件總廠做工人,由於是軍人出身再加上功夫了得,從1994年開始,年輕的馮仕儒被調到公安局先後擔任防暴大隊的科長、隊長及巡警支隊長。可以說仕途順利。

在馮仕儒的身邊一直都環繞?褒獎和贊賞,特別是其管著陽江市“三掃專業隊”,其主要是針對陽江市賭博、吸毒、黑社會團體違法犯罪等不法行為展開調查和偵破行動。然而,這卻成為馮仕儒打著公安局副局長的名號,與黑社會頭目稱兄道弟,貪汙受賄的“保護傘”。

馮仕儒的受賄之路是從1996年開始的。一天晚上,馮仕儒帶隊查處陽江市一家名為信誠娛樂城的賭場。這家賭場的幕後老闆是當時黑社會團體的頭目林國欽,因為其家裏賣鹵肉出名被稱為“鹵味欽”(外號)。

“鹵味欽”團夥當時在陽江已經小有名號,通過暴力手段非法斂財也屢見不鮮。其賭場被查處後,他便四處托人請馮仕儒吃飯,終於在馮仕儒同學的幫助下,他們開始了第一次短暫的聚餐,從而建立“良好的交情”。

馮仕儒回憶這一頓飯的時候說:“吃得異常艱辛,坐立不安,希望時間能快點過,盡早結束這場鴻門宴。”

飯後他匆匆回到了家中,發現“鹵味欽”偷偷地把一萬元現金塞在他的車上,他立馬打電話讓他把錢給拿回去。然而第二天,“鹵味欽”大張旗鼓地來到馮仕儒家裏,硬是不肯拿回這一萬元,最後還把這一萬元當著馮仕儒的面給了馮仕儒的兒子,馮仕儒就這樣把“鹵味欽”的好處收於囊中。“鹵味欽”成了馮仕儒的好友,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賭場掙脫術

“鹵味欽”有了馮仕儒的幫助後,開始在陽江的大街小巷甚至其他縣區大肆擴張,網羅更多的人力開設賭場,賭場的生意做得風風火火。他們同時設立典當行放高利貸和追收賭債,在陽江地區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視的地下力量。

據知情人介紹,“鹵味欽”的賭場之所以能如此紅火,是因為那裏可以確保賭客安全,不會被公安局抓。

每次“三掃”行動執行之前,馮仕儒都會向“鹵味欽”放出風聲,讓他做好應對。碰上行動組特別盯上;“鹵味欽”賭場的時候,“鹵味欽”就會安排手下,去街頭找一些靠摩托車拉客維持生計的人,讓他們冒充老闆或賭客被馮仕儒抓走。在他們被行政拘留期間,“鹵味欽”按每天200元的標准支付報酬。有很多司機都樂意去做這個生意,因為200元高額的報酬已經是他們3天的收入。

馮仕儒接受了第一單受賄之後,發現並沒有對他產生什麼不好的影響。看著兄弟“鹵味欽”越來越發達,馮仕儒心裏極度不平衡,他覺得自己給他們提供了那麼大的幫助,他們才能有今天,從他們那裏要一些“利是”或接一些錢並不為過。於是,他與黑社會團夥的往來越來越頻繁,賭場的“走過場”現象成為家常便飯。

嗜賭局長入股澳門賭廳

和“鹵味欽”認識後,馮仕儒經常使用馮應亨這個假名來往於澳門和陽江,一年當中三分之一的時間是在澳門度過的。

澳門賭場成為馮仕儒大膽收取賄賂的最主要集中地。在紙醉金迷,揮霍無度的賭場,巨大的財富誘惑讓曾經幾度懷揣不安的馮仕儒獅子大開口。每次來到澳門,“鹵味欽”都會給馮仕儒一些“利是”(廣東話,即紅包),“利是”的金額大概每次都是2萬-3萬港幣。

碰到運氣好,“鹵味欽”手氣不錯的話,更是會封一包“大利是”給馮仕儒作為陪賭獎勵。有時賭博失利,“鹵味欽”就當場向身上有“利是”的馮仕儒借錢。僅2005年7月到2007年11月間,馮仕儒共借港幣1200萬元、人民幣600萬元給“鹵味欽”,收取高額利息港幣63萬元、人民幣100萬元。

不僅“陪賭”和收取高額利息受賄,2004年,變本加厲的馮仕儒夥同“鹵味欽”等三人共同出資2000萬元港幣入股一家澳門賭廳。約定馮仕儒擁有賭廳六分之一的股份,但實際出資只有250萬元港幣,其他由“鹵味欽”墊付。賭廳幾個月後一直虧損,後來幾個股東紛紛退股,馮仕儒的股份也作為借款給了“鹵味欽”。

假証牽出的線索

在陽江的地下團夥裏,如果說“鹵味欽”只是利用暴力威脅來做非法生意的話,那麼與其密切相關的另一團夥頭目“錘頭笠”許建強,則是個徹底暴力論奉行者,身負數條人命。

2003年的一天,“錘頭笠”找到“鹵味欽”,希望他通過分管監獄工作的公安局副局長馮仕儒的關系,幫餘某辦理監外執行,並承諾事成之後就給馮100萬元作為酬謝。

餘某乃是“錘頭笠”手下骨幹,1992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1993年5月26日陽江市公安局以佘建輝患鼻咽癌為由批准其保外就醫。1999年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2000年餘某因犯窩藏、包庇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連同尚未執行完畢的刑期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馮仕儒隨後利用餘某鼻咽癌這一點做文章,以佘某身體病情惡化為由,多次催促分管部門為餘某辦理監外執行呈批手續,故意違反規定,未經陽江市公安局領導集體討論就擅自簽批了“同意監外執行,呈請法院裁定”的意見。

不久,“鹵味欽”將“錘頭笠”的90萬元港幣送到了馮仕儒的茶館。原以為可以只手遮天的馮仕儒做夢也沒有想到這次舉動成為一切敗露的關鍵。

2007年11月,以“錘頭笠”、“鹵味欽”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終審判決,“錘頭笠”被判處死刑,“鹵味欽”則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在陽江市中級法院審訊這兩名黑社會頭目長達十幾天的庭審關鍵時期,馮仕儒每天不間斷地出現在旁聽席。據他事後承認,這樣做一是為辟謠,因為外界都在傳他也被雙規了,他到庭是給受審的“兄弟”鼓舞士氣,証實他很安全;二是為瞭解情況,看二人有沒有識出涉及到自身安危的言詞,如果有他要有對策,如果沒有他可以暫時安心。

但馮仕儒不知道的是,陽江市檢察機關此時已經收到了有關部門轉送的眾多線索。其中一條關於馮仕儒對黑社會骨幹餘某同意監外執行的線索得到了辦案人員的重視。

檢察機關調查發現,2003年同意餘某監外執行的重要証據“鼻咽癌鑒定”是假的,真實的那份已經被送佘某去醫院做鑒定的醫生和管教暗中偷換。那麼,簽字的馮仕儒有沒有問題呢?針對他的偵查就此全面展開。

局長很忙

馮仕儒隱約感覺到紙包不住火。黑社會被打垮之後,供出來的涉案人員太多,其中不少是和他有過往來的重要“見証人”。長期從事公安工作,他也對自己可能被調查有了心理准備,並開始了有計劃、有組織的“圈人活動”。

“那段時間,盯梢的檢察宮每天都看見馮仕儒早早開車出門,深夜才回到家中。”辦案人員說。日復一日,馮仕儒希望通過疏通關系、收買証人來規避責任。可是,在法律的面前,這一切更像是一場鬧劇。

馮仕儒被批捕後,辦案檢察官到其家中搜查線索。馮仕儒的私宅在陽江頗為高調,共九層,裝有電梯,用三層來經營茶莊,其他的空間佈置極其奢華,講究格調。搜查過程當中,辦案人員偶然發現在馮仕儒書房隱藏著一個暗格,用一幅字畫掩蓋機關。暗格當中發現大量馮仕儒“走關系”的必需品。另外還在其保險櫃裏發現30多冊本應存放在公安局檔案室的原始案卷卷宗,大多數案件都與馮仕儒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

馮仕儒煞費苦心的自救,卻讓幹警偵查出更多有價值的線索和証據,最終還是白忙了一場。6月14日,陽江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馮仕儒無期徒刑。馮仕儒對部分受賄款表示異議,提起上訴。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吳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