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須自決究責要查實因

【本報訊】善豐花園業主舉行業主會,聽取政府官員講解樓宇檢測報告及發放津貼等,社工局表示,由昨晚起,善豐花園住戶的居住問題由局方承擔。

對於政府發放津貼,有善豐花園住戶表示,沙梨頭一帶的單位月租約1萬元,政府發放的津貼並不足夠。亦有住戶表示,即使善豐花園可以修復,將來再入住亦有心理陰影,會擔心大廈安全問題,而且修復後的善豐花園樓價亦會大大降低,因此希望重建而不是修復。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稱,善豐花園是否拆卸重建須由小業主決定,考慮時須加倍小心。

另外,法務局長張永春稱,善豐花園追究責任不存在時效性問題,只要有數據證明任何一方沒根據法律標準,以不法事實造成樓宇風險和財產損失,便具備條件追討。

善豐花園出現結構問題是否與毗鄰地盤的樁柱工程有關,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關國雄在記者會上稱,目前無法下結論,由於事發後地盤已停工,沒有收集數據,亦不知施工時的震動有多大,但不能排除任何可能性。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則稱,有機制追究當日施工出現的問題,可根據民法典和都市建築總章程等追究民事責任。法務局長張永春則指出,需要根據檢測報告,按主要原因、次要原因歸責,根據刑法典向相關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