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花法明日生效跨部門設查詢熱線

【本報訊】《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俗稱“樓花法”)將於明天正式生效。法律生效後,本澳所有“樓花”必須獲得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預先許可才能銷售。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已經要求土地工務運輸局、房屋局、消費者委員會在生效日起設立電話諮詢熱線,回應市民查詢。

《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主要規範“樓花”交易有關的法律行為,包括“樓花”的銷售、轉售、抵押等,貫徹法制化、規範化、透明化的原則,目的是將以往沒有法律規範的“樓花”交易過程納入法律。法律規定,發展商在獲得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預先許可後,才可以銷售“樓花”,否則買賣合同無效,發展商會被罰款,罰款金額為“樓花”價值的10%。興建中的樓盤須符合三個條件才能獲得預先許可,包括1.已獲發整體建築工程准照;2.已完成地基工程,如有地庫層,則包括地庫及地面層樓板的結構工程;3.完成分層所有權臨時登記。

法律同時規範中介的法律行為,發展商獲發預先許可後才能與房地產中介人訂立中介合同,否則兩者將均會受行政處罰。客戶有權要求房地產中介人出示與發展商簽訂的中介合同副本,證明中介人有資格代理銷售“樓花”。房地產中介人必須在訂立或修改銷售“樓花”的房地產中介合同後五日內,將合同副本送交土地工務運輸局存檔。

為了讓社會深入認識該法律,房地產小組已經先後舉行說明會,向建築、銀行、法律、基層、青年、地產等界別介紹法律內容,並舉行多場面向內部員工的工作坊,從操作環節上培訓解答技巧,做好回應查詢工作。工務局、房屋局及消費者委員會已經調動人手,在法律生效日起設立專門的諮詢熱線,熱線電話號碼為:工務局8590 3800、房屋局2851 9709、消費者委員會8988 9315。因應六月一日及二日為非辦公時間,三個部門當日特別設有專人在工作時間接聽諮詢熱線。

工務局及房屋局已陸續通知相關行業團體,把法律內容、銷售合同參考本、相關須知陸續上載於工務局(www.dssopt.gov.mo)、房屋局(www.ih.gov.mo)及消費者委員會(www.consumer.gov.mo)的網頁上,市民可查閱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