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長被毆傷堅決追究法律責任 工會籲公眾尊重司機

【本報訊】早前有巴士車長被乘客襲擊受傷,澳門蓮運公共汽車職工會稱,事主堅決求追究傷人者法律責任 。

本月16日於外港碼頭巴士站有乘客毆傷車長。受傷張姓車長稱,當時他只是提醒一位上車乘客付車資,遭乘客以“另外司機讓其轉車”為由拒絕,該乘客其後更粗語辱,等待警員到場期間突然襲擊車長。車長眼角因而骨折,需要“縫六針”、眉頭位置“縫兩針”,留院治療逾一周。

澳門蓮運公共汽車職工會稱,本澳路面交通情況複雜,巴士乘客大增,車長工作壓力沉重,希望公眾理解和尊重車長工作。工會同時希望,公眾若對巴士服務有意見,應循正式途徑向公司或行政當局投訴,不是將不滿向司機發洩。

職工會稱,過往本澳曾發生多宗乘客與巴士司機糾紛事件,最終多是“和解”,涉事者只金錢賠償受傷車長,但今次車長受傷嚴重,堅決追究傷人者法律責任,否則在社會上形成“打傷人沒事,只要出錢就可”的印象。

職工會表示,巴士公司過往處理乘客投訴時,車長往往會被扣獎金,公司及當局應檢視目前的處理機制,維護司機的合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