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8月16日電】臺北消息:臺灣嘉義縣縣長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收受廠商3000萬元(新臺幣,下同)賄款,嘉義地檢署16日依貪污罪起訴她,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維官箴。
綜合中央社、中廣新聞網報導,檢方指出,張花冠是在嘉義縣政府申請“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通過後,以協助廠商取得土地設定、展延融資為由,向廠商潘忠豪索賄3000萬元。
檢方指出,張花冠為了掩飾罪行,先透過他人帳戶兌現,再指示不知情的助理以小額現金方式提領,接著再轉投資,獲利所得再存入第三人帳戶。
檢方表示,張花冠聲稱這筆賄款是她丈夫曾振農生前向潘忠豪所借,自己向潘忠豪取款後,讓周姓華僑轉交給人在柬埔寨的丈夫曾振農。但是,檢方進一步詢問周姓華僑的真實姓名與年籍,張花冠均不知道,有違常情。
檢方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防制法”“掩飾或隱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維官箴。同案被約談的前嘉義縣長陳明文(現任“立委”)、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景森,因事證不足,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張花冠隨即發表聲明,稱這是政治起訴,有黑手在幕後操弄,她對得起良心,對得起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