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王政爭高潮迭起未知何人能笑到最後

馬王政爭峰迴路轉高潮迭起!馬英九製造「鍘王案」,本來是將之定位為「司法案件」,但因手法粗暴,不近人情,程序正義缺失,再加上「馬王心結」早已人所共知,而被人們解讀為「權力鬥爭」、「政治追殺」,反而王金平「關說」錯誤性質的焦點被模糊了;而不甘就縛的王金平,則一方面採取哀兵戰術,繼續作出尊重馬英九和國民黨的態度,並聲稱自己是「永遠的國民黨員」,爭取到了較大的;另一方面則刻意將此案引導為「法律攻防大戰」,向法院提出假處分申請,結果獲法院接納,判決在本案訴訟定讞之前,可以保留黨籍,連帶可以繼續保留「立委」及「立法院長」職務,王金平已經獲得「法律攻防戰」第一回合的勝利。

本來,馬英九在處理「鍘王案」的整個過程中,是計劃「以快打慢」,並高度保密,連「副總統」吳敦義也被蒙在鼓裡,導致他在出席「批王」記者會時,臉色頗為難看。在國民黨考紀會作出撤銷王金平黨籍的決定後,搶在王金平在黨內提出申覆聲請,及向法院提出聲請假處分之前,當即將公文送抵「中選會」,而「中選會」也依程序以電子文件送交「立法院」。就此而言,王金平的國民黨籍已經喪失,其由國民黨提名參選並當選的「不分區立委」資格也已經註銷,「立法院長」職位當然也就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但是,「立法院」與此前先後接到民進黨關於邱彰,台聯黨關於林世嘉被撤銷黨籍的通知後立即回函的處理方式不同,今次卻以王金平正在打官司為由,並沒有回函國民黨。結果證明「立法院」此舉擊潰了馬英九的「以快打慢」戰術。實際上,由於王金平的「假處分」獲准,因而在王金平提起的民事訴訟由法院裁決定讞之前,其國民黨籍仍可保留;而「不分區立委」與黨籍是連帶的,因而他有「不分區立委」資格並未喪失;既然王金平仍是「立委」,他由「立委」們選出的「立法院長」職務,也就仍然有效。即使是國民黨最後抗告成功,但由於整個訴訟時程將會有兩三年之長,屆時王金平的「院長」任期也差不多結束了。

這可讓國民黨陷入尷尬。「總統府」和國民黨中央「吃癟」的宭態當然是可想而知,尤其是在國民黨在「立法院」運作方面,更是進退失據。其一、國民黨總召林鴻池必須出席協商會,而協商會當然是仍然由王金平主持,這實質上等於是要林鴻池代表國民黨為王金平的「立法院長」職務「背書」。

其二、按照慣例,在「立法院」新一個會期開議之前,國民黨團都將會與「總統府」、「行政院」及中央黨部聯合召開立法行政部門議事運作研討會,商討在新一個「立法院」會期中,「行政院」與黨團的合作,尤其是對法案的配合。按慣例,除了「總統」、「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國民黨中央兩級負責人都將出席之外,王金平還將以「立法院長」身份與會並致開幕詞。而在「鍘王」之後,「立法院長」仍然是王金平,這個會議是否繼續召開?經國民黨中央商討,決定不會這個研討會,只是由國民黨團自行開會,也就避開了王金平是否與會及致開幕詞的問題。但這就不但是創下了新會期不召開立法行政部門議事運作研討會紀錄,而且也因沒有開會,行政部門與黨團未能溝通,馬政府沒有向黨團通報立法計劃及設想,黨團可能會失去工作方向。馬英九「鍘王」的原意之一是要加快立法效率,現在可能因黨團與行政部門的溝通失暢而欲速不達。

其三、按慣例,「立法院」在新一會期開議之日,邀請「行政院長」到「立法院」作施政報告,這是按「憲法」規定「行政院長」也須向「立法院」負責的憲政責任。本來,馬政府以為「鍘王」成功,將由洪秀柱以「副院長」或「代院長」的身份主持,因而也接受了這個邀請。但卻料想不到基於法院的判決,仍是繼續由王金平主持這個會議;而當日馬英九召開「批王」記者會,江宜樺曾經口出惡言,現在兩人直接相對,江宜樺可能會恨不得地板上有一條縫可以鑽進去。

其實,即使是按照國民黨自己的規章制度,考紀會當日也無權作出撤銷王金平黨籍的規定。因為按照法界人士分析,依據《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黨員必須觸犯該黨規第四條所規定的,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或貪汙治罪條例》,或《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有關公然聚眾暴動、施強暴脅迫或賄選等罪,以及《農會法》、《漁會法》中的賄選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中的性侵害犯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有關與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之罪,或《刑法》有關殺人、重傷害、搶奪強盜、 重大侵佔、重大詐欺、重大背信、恐嚇取財或擄人勒贖等罪,並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才可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或第5條所規定的,黨員必須「公開聲明退黨有損黨譽或加入其他政黨」,才可以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處分。而對照這兩個條文,即使是王金平真的涉及「關說」,也都不符合撤銷黨籍規範要件。由此可見,馬英九在處理王金平涉嫌「關說」的問題上,雖然是師出有名,但手法卻是非常粗躁,而且也是程序正義缺失,甚至是援引錯了黨內規章。因此,儘管法院的判決是依據「國法」而不是「黨規」,但也足可見這個裁決,是符合程序正義的。

由此,馬英九就必須面對如下的嚴峻事實:其一、由於王金平仍然是「立法院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就必須服從王金平的領導,並執行其指示,這就將會導致黨團與堅持「鍘王」的黨中央「步調不一致」,甚至會在客觀上形成第二個「黨中央」,與實體黨中央「互別瞄頭」。

其二、倘國民黨在明年底的「七合一」選舉失利(實際上「鍘王政爭」已經為敗選埋下了種子),按慣例馬英九應當應引咎辭黨主席職,倘堅持不辭,黨內反馬派勢必會吹響「集結號」,要求馬英九引咎辭職,辭掉黨主席。由於王金平仍保有黨籍,部分黨員無論是為了「補償」王金平也好,為了協調鼎鼐黨內各種派系勢力,必須借助「沒有敵人」的王金平也好,勢必會推舉王金平就任黨主席。其情況,有點類似國民黨二零零零年「總統」選舉失利後,數萬國黨員包圍國民黨中央大樓,要求李登輝主席下臺,而馬英九站在汽車上高呼,後來更帶領黨員包圍「總統官邸」,迫使李登輝辭去黨主席的一幕,就將重演。而傳說中的「九‧二九起義」,就將會成為事實,盡管到目前為止,這個傳說可能是子虛烏有。

有組織的「九‧二九起義」,或許不會發生,但無組織的「九‧二九起義」,卻隨時會成事。在九月二十九日的全代會上,說不好真的會有部分黨代表連署提案,提出黨主席必須為「七合一」選舉的成敗負責,及「總統」為當然黨主席的主張。而在黨代會的會場外面,也將會有人組織「黑衫軍」示威遊行,要求馬英九下臺。倘果如此,馬英九就可說是咎由自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