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佔公地者刑罪 政府必檢控可判囚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稱,土地對澳門的可持續發展極重要,政府絕不容寶貴土地資源被非法佔用,2009年開始清遷被佔用的政府土地以來,至今已收回53幅被非法佔用的土地,面積共22萬多平方米。政府重申,嚴厲打擊霸地絕不手軟,重新非法佔用已被政府收回的土地屬刑事罪行,政府一定強硬對付,以維護公眾利益。

政府近年嚴厲打擊非法佔地,這等非法行為己見收歛,所收回的多幅土按城市規劃作適當利用或作為政府土地儲備,配合城市發展需要。其中部分已建成或正興建公共房屋和社區設施,包括仔湖畔大廈、仔東北大馬路後萬九公屋,部分開闢新路網,如開通了路環賈梅士大馬路和沙梨頭海邊大馬路的新路段、湖畔大廈周邊路網,以及貫通了台山李寶椿街、白朗古將軍大馬路、台山中街等。另有部分交予民政部門用於綠化或設置休憩區。

工務局說,政府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人罔顧法紀,以種種藉口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尤有甚者,竟公然挑戰法律,重佔政府收回已圍網的土地。政府近月發現路環黑沙一幅2010收回、移交民政部門管理的土地被人佔用,擺放貨櫃。

政府再三強調,土地屬國家所有,對澳門可持續發展十分重要,政府絕不容許寶貴的土地資源被非法佔用,損害公眾利益。政府打擊霸地及非法工程的決心從未動搖,工作從未鬆懈,絕不手軟,重佔已被政府收回土地是刑事罪行,可被判囚。一經發現,管理部門必定檢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政府自2009年3月採清遷行動至今,已收回53幅被非法佔用的土地,面積共22萬多平方米,相等於接近30個標準足球場的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