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會討論醫療事故法案 諮詢公眾三個月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細則性審議《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決定即日起就法案展開三個月的諮詢。

委員會主席鄭志強稱,法案迫切性並不強,涉及問題需細緻研究,今屆立法會會期內可順利完成法案審議。

鄭志強會後表示,委員會今次會議主要聽取法律顧問介紹法案審議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以及確定今後審議工作的安排。有議員詢問法案標題與內容是否吻合,指法案對醫療服務提供者權益缺乏保障有違立法標的,須與政府代表溝通,詳細瞭解。

他強調,委員會關注的焦點是法案建議設立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有議員認為鑒定委員會必須具高度的權威性和專業性,對成員的要求要有法律規定。亦有議員指法案缺少防止濫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條文。委員會亦關注鑒定委員會鑒定報告的效力,希望在未來的會議中與政府代表詳細探討。

鄭志強稱,第三常設委員會雖在上屆立法會曾進行醫療事故立法的研究工作,但當時的委員會成員現仍在任的僅5人。聽取法律顧問的意見後,委員會決定本月14日,由顧問給委員會“上課”,介紹其他國家和地區對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以及立法實施後的經驗。有需要的話,會組織外訪,實地瞭解外地處理醫療事故的方法。

為使立法貼近實際,委員會即日起進行3個月的公開諮詢,呼籲市民及團體就法案內容向委員會提供意見。委員會會向涉及的專業團體發函,要求提供書面意見。鄭志強強調,此次諮詢並非替代政府之前的諮詢,而是在法案立法原意下收集意見。有關意見會轉交政府。

鄭志強表示,雖然今次會議是新一屆立法會常設委員會的首次工作會議,但議員很快進入角色。相信若與與政府溝通暢順,法案能順利完成立法。但要在一個會期內完成這項立法“要求好高”,不過今屆立法會一定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