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的“春節”過得有點亂——民國元年的歷法改革

“新新年”與“舊新年”

1913年是陰曆癸醜年,原本該臘月二十三就封印的官府,卻在“舊新年”裏遵命如常辦公;但在“新新年”那一日,則好好地熱鬧了一番:“北京自總統府國務院以下,外省自都督府民政府以下,相與懸旗結彩,脫帽鞠躬,歡呼民國萬歲者,何等興高采烈。”

但除了官府外,北京城裏並無多少過節的氣氛,普通人家的日子一如往常。元旦期間,《大公報》記者在街頭進行了隨機採訪,民眾對這個新年大多瞠目以對,“然起視人民,一若不知有新年也者,一若不知有元旦紀念也者”。臨近臘月了,北京人想的是隨後而來的“忙年”,根本沒將官府定下的“新新年”放在眼裏。

之所以出現這般各行其是的局面,與民國元年突如其來的曆法改革大有關係。在1912年民國新政府成立的次日,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便頒佈了命令:“中華民國改用陽曆,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看上去,沿襲了幾千年的夏曆,就要被這一紙通令宣告廢止了。

“大家來鬧新元宵”

為了使民眾瞭解新曆法,更為了確立“易正朔”的合理性,沒來得及在元旦大張旗鼓慶祝的南京臨時政府,決議於1912年1月15日補行慶典。

可中國人的習慣是名正方能言順,這個不倫不類的慶祝日該如何命名,才能讓百姓認同呢?如果依據常理推斷,既然元旦成了新年第一日,半個月之後便該是元宵節了吧?

果然,報紙上都在呼籲“大家來鬧新元宵”,15日那一天的所有慶祝活動依照的也都是元宵節的習俗。上海各中學都放了假,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也停理讞政一天。入夜後一些城區還有提燈遊行,引來無數路人旁觀,聲勢可謂不小。

可老天爺似乎並不給新曆面子,“元宵節”的夜晚天空沒有月亮,畢竟那天只是陰曆的十一月二十七日。看不到滿月、吃不上湯圓的元宵節自然也沒有什麼節日氣氛。

其實,比沒有月亮的“元宵節”更大的問題早就來了。

“商界中人莫不倉皇失措”

1月2日孫大總統的改曆命令剛剛頒行,3日的《申報》上就登載了這樣的消息:“商界中人,咸以往來賬款,例於年底歸來,今驟改正朔,急難清理,莫不倉皇失措,即民間一應習慣,亦不及驟然改變,鹹有難色。”

過去商戶們的銀錢貨物往來,憑的是交情與信用,常常是見貨不見銀。等到陰曆年關,再拿著賬本一總結算。本來還有一個多月才到結賬的日期,如今臨時政府的改曆令突如其來,商家們措手不及,放賬的、欠錢的自然都急得如坐針氈。

鑒於民間抱怨之聲四起,新任上海都督陳其美不得不下令:“滬上各商店往來債款,仍於陽曆二月十七號即陰曆十二月三十日,暫照舊章分別結算收還,以昭公允。”

有了地方長官的親口許諾,商家自然不再將新曆放在眼裏。各個行業商會雖然遵令協調,但大多只是做些表面文章,老規矩仍然通行無礙。唯獨便宜了那些放高利貸的不法之徒,知道年關未至,還不起欠款的老百姓還沒有離家躲債,正可以打著新曆的旗號上門催逼。

“不曰頑固,即曰反對民國”

當然,這些錢物上的糾葛畢竟只是小麻煩,稍加調整便能解決,老百姓固有的習慣卻非旦夕可變。

陰曆之所以在中國通行千年,主要在於其上應天時,下洽人事,人們的秋收冬種、日常起居、婚喪嫁娶,無不與節氣曆法緊密相關。至於端午、中秋、重陽這些令節,“小之為神話為歷史,大之則為文化之所系,非可根本抹煞者也”。平頭百姓和清室遺老畢竟不同,沒有那麼深切的家國之歎,之所以堅守舊曆、冷對新曆,無非是積年的習俗使然。

不過,在民國元年那個革故鼎新的特殊時期,即便是最普通的生活細節,也往往會與時代風雲扯上關係。“論者謂改用陽曆,商人漠不關意,不曰頑固,即曰反對民國”,不支持新曆就等同於不支持民國,曆法上的新舊抉擇,便如此順理成章地逾越了習俗的範疇,而被賦予了強烈的政治色彩。

“陰曆新年期間必須照常辦公”

在堅定的改革者看來,國家“正朔”是大道之所在,與此相比,老百姓的生活習慣只是小節。在“大道”的影響和左右下,自然是必須做到“新者即行,舊者自廢”的。這就不難理解,為何自民國二年開始,有些地方官府為推行陽曆,嚴令禁止民間過陰曆新年。為此政府制定了新規,要求機關、學校、報社等機構,只在新曆元旦放假,陰曆新年期間必須照常辦公。

可除夕合家團聚的習俗實在不易改變,即便是鼓吹陽曆最熱情的《申報》,在舊曆新年到來時,依舊“承社會之習慣,即停刊一星期”,上海、北京的各大報刊也莫不如此。

原該令行禁止的政府部門,同樣在私下裏陽奉陰違,陰曆年節雖未停止辦公,但常常是屋在人空。就連參議院的會議也鬧出了議員大量缺席的烏龍,“因人數不足,延期三鐘之久,仍不能足法定人數”,只緣於當日是“陰曆大除夕”。

“新舊二曆並存”

顯然是意識到了政令易下,舊俗難除,1912年1月13日,南京臨時政府下令內務部編印民國元年的曆書時,便規定了三條重要的宗旨:一、新舊二曆並存;二、新曆下附星期,舊曆下附節氣;三、舊時習慣可存者,擇要附錄,吉凶神宿一律刪除。這其中最關鍵的一點,便是默許了舊曆的存在,也同時埋下了“新舊二曆並存”的伏筆。

由於民國政府的極力提倡,曾經“於人民無與”的元旦,確實一年比一年熱鬧了起來。在北京,每到元旦日,總統府門前便會張燈結綵,前門東西車站綴滿電燈,放假的男女老幼結伴出遊,東安市場裏人山人海。上海南京路的商鋪在元旦也一律高懸國旗,停市休息。向來做為官府禮儀之用的賀年片,也慢慢地成為了上海民間互致問候的新年禮物。

但在普通百姓的心中,這仍然是“官家的新年”,湊的也只是官家的熱鬧。正如民間通稱陽曆為“官曆”,陰曆為“民曆”,官派與民俗的分野,或許就是新曆始終難以取得完勝的關鍵。一言以蔽之,“新曆之新年,系政治之新年,舊曆之新年,乃社會的新年”,與民國的誕生相伴而至的陽曆,註定難以改變自身的官派色彩,“可見政治之勢力不及社會也”。

清政府也曾經考慮過改曆

事實上,在晚清西學觀念的影響下,清政府也曾經考慮過改曆,並計劃在宣統三年(1911年)“更用陽曆”。只不過隨後武昌起義爆發,中華民國成立,改曆已不再是內部革新的小事,而成為新舊時代的分際線。

可傳統的力量是持續而強大的,新舊的對立也並非想像的那麼清晰簡單。“你愛摩登,可遵新曆;我是老朽,且從夏制”,民國元年的曆法變革,最終呈現出這般妥協的姿態,卻是這個新舊雜糅的時代最合適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