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稱,經濟房屋是澳門公共房屋重要組成部分,社會對經濟房屋的需求日增,社會一直關注經屋政策和法律。為完善經濟房屋法律,規範經濟房屋建造、申請、出售和使用,2011年特區政府提交法案,經立法會討論通過了2011年頒布的現行《經濟房屋法》。
房屋局說,現行的《經濟房屋法》實施後,經濟房屋的申請人以及社會各界都對這項法律實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不少意見和建議,區政府十分關注和重視。
法務局在房屋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協助下,將在本月內提出檢討《經濟房屋法》的具體建議,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以便凝聚共識。政府將就經屋法律全面檢討及公共房屋政策廣泛聽取民意,以便完善公共房屋政策及其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