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空軍第一位駕駛過飛機的司令員馬甯口述回憶

新中國空軍第一次涉外事件

抗美援朝戰爭結束後,人民解放軍很快轉入解放台灣的准備。但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中國實行經濟封鎖,企圖遏制新中國的發展並阻止解放台灣。為了打破西方的經濟封鎖,中國贏得了蘇聯及東歐等友好國家的多方援助。當時這些國家援助中國的油輪及各種運輸船,大都是通過馬六甲海峽,先到海南島三亞(當時稱崖縣),然後北上到廣州一帶港口。

然而,這時美國正與台灣計劃簽訂美台《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一旦簽訂這個條約,美國艦隊就可以借助這個軍事同盟擴大其在南侮及台灣、澎湖諸島的控制範圍。在此之前,曾發生國民黨海軍劫持援華船隻事件。因此,為了援華商船的安全和正常航行,中央軍委決定出動海、空軍為援華商船護航。1954年夏,空軍急令我帶部隊從南京轉到廣州一帶執行護航任務。

我們轉到白雲機場後又遇到了新問題。白雲機場當時駐軍是空18師,這個師都是噴氣武米格-15比斯飛機,這種飛機用的是航空煤油,而我們的這些螺旋槳飛機用的都是航空汽油。當時機場的保障條件有限,既沒有航空汽油,也沒有機油。這給我們執行飛行任務帶來很大困難。

但是,護航任務非常緊急,只要有船來,飛機就必須立即升空護航。果不其然,我們到廣州後的第三天,就接到上級通知,蘇聯的兩艘油輪將由馬六甲海峽經海南島駛往廣州黃埔港,命我部在油輪經過海南島海域時擔負護航任務。那時候飛機護航,就像警衛員一樣在船的上空轉圈跟著船飛,一般是兩個中隊交替換班護航,前面的兩架飛機護航一段時間,到快沒油的時候,另兩架飛機再飛上去把前面的飛機替換回來。就這樣交替護航,直到船隻安全到達目的地。

當時,白雲機場沒有航油,臨時調撥根本來不及。為了保証飛機能按時起飛擔負護航任務,我們採取了一個應急辦法,就是把一部分杜-2飛機上剩餘的油抽出來,然後加到拉-11飛機上。因為杜-2是轟炸機,載油量比較大,飛到廣州後機上還剩餘廠部分航油,把這部分油抽出來加給拉-11這種小飛機,足夠它飛一陣子。開始幾天就是這樣去執行護航任務的。後來,緊急調撥航油和油罐車到白雲機場後才解決了問題。

時隔不久,我又接到命令,讓我們師派一個轟炸機大隊到海南島的海口機場。在轟炸機去之前,拉-11大隊先去作掩護。當時海南只有日本當年修的一個機場,還是瀝青跑道,已經多年沒用了。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們空軍還沒有到那裏飛行過。這個機場既沒有設備,也沒有場站保障。這時蘇聯訓練總部的一位顧問從北京趕來,他和我一起同坐一架伊爾-12飛機去海南島,這種飛機的發動機和杜-2的發動機是一樣的,所以我們兩人坐在飛機前艙。到了海口機場,我們降低飛行高度,在機場上空進行1米平飛,主要是查看跑道有沒有坑坑窪窪,看飛機能不能落地,看了幾圈,感到跑道可以,於是讓飛機著陸了。我和蘇聯專家下了飛機到跑道上一看,都認為這個機場還可以用,杜-2和拉-11都可以起降。然後馬上調場站部隊清掃機場,同時緊急調撥油料和地面設備到海口機場,力求以最快的速度保障飛行。大概准備了一個星期,海口機場就具備了飛行保障能力,緊接著讓拉-1l大隊轉到了海口。

1954年7月23日上午,也就是拉-11飛機剛轉到海口的第二天,就接到了護航命令,為蘇聯援華的“列寧格勒”號和“巴統米”號兩艘油輪從海南島駛往廣州黃埔港護航。那時南海艦隊只有魚雷快艇,就派3艘魚雷快艇在蘇聯援華油輪的外圍跟著護航。我們立即起飛拉-11雙機到三亞一帶護航,長機是團射擊主任趙旭,僚機是中隊長韓光榮。他們起飛後,還沒到達要掩護的援華船隻的上空前,發現有一架大型飛機擦著海南島的南邊飛過那兩艘輪船的上空。這時,指揮員18師副師長曹振邦對他們說,“剛過去一架大型飛機,在多少多少度,你們兩個上去看一看”。這兩個人就駕機追了過去,不到5分鐘就追上了,他們靠近一看是一架運輸機,就誤認為是敵機,裏面一定有戰爭販子。由於他們剛從東部沿海一帶轉過來,部隊還沒來得及進行戰場環境和國際法及國際規則等政策規定的教育,所以他們繼續沿用在上海、寧波一帶海域執行任務的做法,在這些地方只要碰到飛機盡管打就是了,因為那不是台灣的飛機就是美國的飛機。他們當時是這個觀點,所以,他們追上去以後,沒有請示報告,趙旭(既是長機又是射擊主任)隨即下令:“攻擊!”然後,他們轉了360度,繞到那架運輸機後面,進入最佳射擊角度後,他們便開始攻擊,那架運輸機被擊中後,很快就進了大海。

事後查明,這架飛機是香港國泰航空公司租用英國的一架由C-54“空中霸王”改裝的民航班機。事發前這架飛機正由印度飛往香港,飛機被擊中後迫降到海面上,機上倖存人員後被從菲律賓克拉克基地飛來的美國空軍第31搜救中隊的SA-16信天翁式水陸兩用飛機救起,機上18人,死亡10人。

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次遇到由軍方誤擊民航班機而造成的涉外事件,使我國外交處於被動局面。美、英等西方國家借此事件對我國在輿論上大肆造謠誣蔑,與此同時,美國還調動了包括了航母在內的28艘各種艦艇,並起飛大批艦載機,在我國海南島海岸附近進行示威和挑舋。

這時,美國的航空母艦已秘密出動,並伺機對我報複。1954年7月26日,又來了一批援華商船,我們照例起飛兩架拉-11戰機繼續巡邏護航。由於當時對空警戒雷達比較少,沒有及時掌握敵機動態,也沒有根據形勢變化而採取新的防範措施,致使美機有了可乘之機。當時,我們的拉-11繼續按常規沿海岸線護航,突然遭到侵入我國海域上空的12架美軍戰鬥機的輪番攻擊,長機周振東和僚機英勇頑強、奮起反擊,終因寡不敵眾被敵機擊落,壯烈犧牲。接著,美機調頭又轉向援華商船及我國海軍護航艦艇俯沖掃射,我國艦隊立即開炮還擊,美機在我國艦炮的反擊下撤出戰鬥。

那兩架拉-11飛機被美機擊落後與塔臺失去聯系,我感覺肯定是出事了。於是,我趕緊給中南空軍指揮所打電話報告情況。當天下午指揮所下達命令:趕快派4機編隊去那裏掩護,美國人要打就跟他打!當時我在塔臺指揮,感到情況不明,不能貿然出動。可是指揮所的命令已經下達,必須要立即起飛。因為那時我們在廣州統一歸屬中南空軍指揮,盡管我是師長,但也得服從命令聽中南空軍指揮所的指揮。於是,我令王天保團長派4機編隊准備從白雲機場起飛到海口,但我覺得有必要做些調整。飛機發動後,我在無線電裏告訴帶隊長機王新武大隊長,讓他打開座艙蓋等著,我有幾句話要對他說。這時他的飛機已經滑行到跑道頭,我趕快過去趴在他的機翼上,讓他脫掉飛行帽,然後對他說:“你起飛以後沿著海邊飛,到了海口再下去落地,哪里也不要去。”當時主要是感到敵情不明,防止再吃虧。再就是擔心夜航出現問題,所以不能貿然行事。王新武按我說的做了。飛到海口就落地了,沒有出現問題。

這一涉外事件,驚動了中央軍委,毛澤東主席為此專門批示,他認為這件事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並指示要對有關人員加以處理,令有關領導機關加以檢討,吸取教訓。後來,周恩來總理通過外交手段,迅速穩妥地進行了有關善後處理,給予我方直接當事人以紀律和刑事處分,對造成損失的香港國泰航空公司和死亡者親屬以36.7萬英鎊的高額賠償,並致信慰問。同時,通過各種媒體揭穿了美、英的反華陰謀。

從發生這個事件的第二天起,中南空軍指揮所命令白雲機場的轟炸機、拉-11戰鬥機全部掛上炸彈值班。我們的轟炸機有的掛上2000公斤的炸彈,有的掛上1000公斤的炸彈。當時正值夏天,天氣很熱,空地勤人員都待在飛機下麵值班待命。這樣待了兩,天也不見行動,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我就去找18師師長王定烈,因為當時有好幾支部隊駐在白雲機場,有許多問題需要協調解決。我問他,“值班要到什麼時候啊?”他們師也在值班,他也搞不清楚。就說,“我們一起到中南空軍機關去看看,問一下情況。”到了指揮所,我就問值班指揮員:“首長,我們的轟炸機掛著炸彈值班是什麼意思?是不是讓我們去炸美國的航空母艦和軍艦?”他說:“哪能啊!”我疑惑地問:“那為什麼讓我們掛著炸彈值班?”他說:“有情況你們好趕快轉移啊!”我一聽哭笑不得,心想:“我的天啊!飛機轉移怎麼還能掛炸彈飛?”因為那時的領導基本上都是從陸軍來的,對轟炸機飛行的具體要求不太清楚。我就笑了,然後對他解釋說:“這樣不行,轟炸機真要轉移的話是不能帶炸彈的,只能帶上工具箱,因為飛機帶炸彈不投彈是不能落地的。”事後我們才搞清楚,原來發生誤擊民航事件,我國巡航飛機遭到美機攻擊後,空軍計劃讓我們轟炸機團緊急轉往海口,應對緊急情況,同時給美國艦隊以威懾。可是到了最後關頭,總參下令停止轟炸機往海口轉場。搞清緣由後,我和王定烈師長一起返回部隊。路上他幽默地說:“曹軍的事情難辦啊!”

此次誤擊英國民航班機事件後,那兩個當事的飛行員都被停飛,並給予刑事和紀律處分。因為這件事,我和空29師政委還專門寫了檢查,檢查了我們的責任。然後,把檢查交給中南軍區副司令黃永勝和政委譚政。有了這次教訓,後來再到東海執行任務時就非常注意國際法規政策了。

客觀地講,這次涉外事件的教訓是深刻的。其主要原因是當時由於任務緊急,調往廣州的飛行部隊沒有進行有關政策和國際法規的教育,無論是指揮員還是飛行員,都對涉外政策法規觀念比較淡薄,所以導致飛行員遇到情況後,未經請示報告,擅自行動,不僅給我國形象造成嚴重影響,也帶來了嚴重損失。

7月26日,中央軍委下發了關於保衛領海主權及護航注意事項的指示:當我海、空軍巡邏公海或直接護航時,對一切外國飛機、軍艦均不得主動攻擊,只有查明確認是國民黨軍飛機、軍艦向我護航目標(商船或油輪)有敵對行為時,均應堅決攻擊,我空軍應特別遵守公海自由航行的規定。同時還明確規定:對於侵入中國領空的外國軍用飛機,向其警告後仍不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