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隆建築物修復 富業主須付費用

【本報訊】福隆新街將修復,文化局表示,若業主有經濟能力,政府會追討修復費用。

香港傳媒報道,有集團計劃大量收購福隆新街的店鋪。

文化局長吳衛鳴稱未聽聞,亦不清楚哪些人擁有店鋪業權,文化局一般做法是,值得保護的建築物會保護。他說,法律規定,業主有義務修復自己的物業。

被問及會否有人透過政府出資修復福隆新街而從中謀利,吳衛鳴稱文化局首要是做好保護文物的工作,有需要修復的建築物,若業主有經濟困難,政府會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