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公投團體遞信 抗議民署阻撓宣傳

【本報訊】計劃發起“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團體「開放澳門協會」原定昨日中午12時舉行集會,至昨天接獲民政總署通知不容許使用水坑尾公共地方集會。團體成員到民署遞信,指是故意拖延發出不容許包括往後的集會批示,令團體沒足夠時間向司法機關上訴,可能影響未來一系列宣傳活動以及投票站運作。

團體成員周庭希表示,民署的做法不但違反集會示威法精神,亦違反行政程序法典中的善意原則,他說可向廉署投訴舉報,但由於處理時間長,或會影響舉辦活動。他稱,“民間公投”時間調整為8月24日至31日中午12時,暫時未能預計投票人數,但訂出400人至7萬人的參與指標,正準備防止駭客攻擊的預案。

對原定今日舉行的民間公投啟動儀式不獲民署批准進行,周庭希指民署今次的做法明顯濫權,協會決定上訴至司法機關。唯即使上訴得直,集會的申請日期亦已過,即集會依然無法進行。周庭希指出,協會已經於日前再提交數份集會申請,當中只有一份接到不獲批准的結果,同時遞交用於申請往後集會的幾份申請則未獲回覆。他指民署在原定集會日期前逐一不批准申請,令協會無法有足夠時間上訴。

周庭希強烈譴責民署的做法,指民署刻意阻礙公投申請,除違反集會示威法與公共機關善意原則,更嚴重侵犯人權。

對於公投未舉行便已面對行政機關的重重阻撓,周庭希表示,如果民署日後同樣不批准委員會集會申請,公投管理委員會將難以在公共地方設置公投票站,委員會將透過法律繼續爭取集會。集會不獲批准,公投的宣傳轉為派發傳單,以及轉至網上平臺宣傳。

被問及委員會有否事先準備,防止如早前香港民間公投時所發生的駭客攻擊,周庭希表示,委員會已有對策保障公投可在駭客攻擊下繼續進行,具體內容涉及保安問題,現時不宜透露。

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公開了經民間諮詢後改善的公投詳情,改動內容主要為容許十六歲以上青少年投票,青少年的投票結果在點票時分開處理,結果將被分為「十八歲以上」以及「十六歲以上」的兩種投票結果,方便市民作出比較。周庭希指出,委員會對投票人數有四個目標,分別為代表官方特首選舉選委人數的四百人、代表選委選舉人數的五千人、代表澳門「光輝五月」活動出席人數的二萬人,以及參考香港公投人數佔全港人數約一成,本澳的一成人口五萬至七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