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稱經屋申請先初審 批出時間可減半

【本報訊】政府建議修改現行經屋法“先審查、後抽籤”的規定,建議先初審後抽簽,然後再詳細審查申請者遞交的資料是否真實和準確。

法務局長張永春稱,早前1,900個多戶型經屋申請收到的4.2萬份申請,預計要明年3月完成初步審查,若時間能配合修法進度,相信會較原先2年審查時間縮短一半。張永春希望社會認同初步局部修改內容,當局會先修改部分內容,爭取於10月中旬立法會復會之後提交法案。

當局並透露,供申請的新一批1,900個多戶型經屋,其中446個單位已建成,其餘1,454正在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