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繼續跟進換晶片卡工作

【本報訊】金融管理局早前公布本澳銀行業界須於6月30日前,將客戶的借記卡和提款卡更換為晶片卡,至今已過限期1個月,金融管理局回覆澳門電台查詢時稱,澳門銀行為客戶更換晶片卡的進度理想,局方將繼續跟進,包括晶片卡已造妥但客戶尚未到銀行換領的情況。

受訪市民陳小姐稱,約2個月前收到銀行通知,但未有時間換卡。有已經取卡的市民何先生認為換卡程序方便,銀行做好卡後發通知信,亦設置專櫃提供取卡服務。

議員關翠杏認為,金管局一開始不重視更換晶片卡問題,沒大力推動銀行為客戶更換晶片卡,導致至今仍然有部分人未換卡。她認為監管部門需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