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民調結果 禁止在宣傳期間發布

【本報訊】第4屆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討論行政長官選舉日的工作安排,確認選舉點票採用傳統唱票方式。選管會將公佈指引,禁止行政長官選舉宣傳期間發布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民意調查結果。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行政長官候選人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行政長官選舉日的工作安排,並將發出有關行政長官選舉指引。

管委會主席宋敏莉於會議後接受傳媒訪問時稱,管委會將於本月16日舉行行政長官候選人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管委會討論了相關工作安排。在宣講及答問大會上,候選人首先宣講參選政綱,其後抽籤抽出已報名提問的選委發問,預計每名選委提問時間兩分鐘,以便讓更多選委有機會提問。

宋敏莉認為,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並非候選人唯一解答選委提問的機會,候選人可組織及安排其他宣傳活動。

管委會亦發出有關行政長官選舉指引。宋敏莉說,指引包括多項內容,例如行政長官選舉的宣傳期由8月16日至29日,任何人不能以非法方式,直接或間接脅逼或誘導選委透露投票意向,或者強逼或誘使選委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否則會違反《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8月16日零時至9月1日午夜12時,不容許以任何方式公佈有關選舉的民意調查的結果,否則以刑事追究處理。

宋敏莉強調,管委會期望出席行政長官候選人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行政長官選舉日的人士,包括選委、傳媒及工作人員等配合管委會的安排,讓工作合法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