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保障學童道路安全,治安警察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在開學期間加強檢控交通違規者,巡邏警及交通輔導員於學校上下課時指揮交通,加強駕駛者及家長對學童交通安全意識。昨日早上,兩局在林茂海邊大馬路一帶,檢控行人違規過馬路、駕駛者不讓行人、電單車違規乘搭六歲以下的小童以及輕型汽車前座乘搭十二歲以下小童。
警方稱,根據數據顯示,在2013年對違規橫過馬路之行人共發出1,324宗檢控,當中1月至8月佔181宗,而在2014年1月至8月則有1,582宗檢控,違規情況大多是行人不使用行人天橋或隧道等過路設施,攀越路沿圍欄或穿過車行道中央分道帶、又或不遵守交通燈訊號的人行橫道上通過馬路;另一方面,2013年共發生15,077宗交通意外,當中1月至8月佔9,827宗,涉及行人的佔441宗,而在2014年1月至8月,則有10,336宗,涉及行人的佔500宗,數字顯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有待提升。今後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和檢控,以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
警方稱,根據《道路交通法》,汽車前座運載未滿十二歲兒童,駕駛者將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摩托車運載未滿六歲的乘客,違者將被科處罰款澳門幣600元。重型摩托車、輕型摩托車或兩輪腳踏車的駕駛員運載可影響駕駛、對人或物構成危險,又或影響交通的物品,將被科處罰款澳門幣600元。
警方呼籲學童及家長遵守交通規則,攜帶學童的家長應以身作則,過馬路時使用斑馬線或其他行人設施,教導子女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警方將與學校保持溝通,在學校舉辦交通安全講座。治安警察局會利用超速監察系統,檢控其他違規行為,包括超速駕駛、衝紅燈等嚴重違規行為。
警方提醒由九月十日起,居民可以在治安警察局網頁上的短訊通知登記系統作出自願登記,登記後將收到被檢控的交通違例手提電話短訊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