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介紹規劃條件圖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討論5幅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這些土地位於澳門半島及氹仔舊城區。會上介紹已發出的14份規劃條件圖情況。

城規會討論5份規劃條件圖草案。最先討論司打口一列舊樓(火船頭街253-259號及蓬萊新街3號)計劃改建,限高20.5米,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沿用拱廊設計相關規定,並連通拱廊和行人路成為公共街道。

城規會秘書長劉榕稱,這個案中的一列舊樓與上次會議曾討論的另一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的建築物相鄰,涉及拱廊建築,聽取意見後合併整體分析研究。

會議上,委員關注今次的舊樓是否與毗鄰的建築物拉直至同一水平,抑或保留原街區建築物前後不一的傳統,包括與司打口路口的“鴉片屋”形成活化街區景觀效果。

工務局已發出城規法實施後的首批14份規劃條件圖,城規會秘書長、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在已發出的規劃條件圖中,大部分個案技術層面沒調整,但有個案有較大調整,納入城規會委員意見。劉榕表示有個案當初製作草案時有疏漏,譬如路氹城威尼斯人地段,需要新增環評報告、交通評估報告和空氣流通報告,並要增建變電站等設施。

至於不獲接納的意見,主要是由於建議不符合法律法規,如要求增闊樓宇所配街道,但工務局已現場“實度”,不能因增闊街道而建更高樓宇,以及不接納與文化局約束意見不一致的建議。

劉榕表示,工務局明白委員認為火船頭街拱廊建築具有價值,無論重建是向前或向後與鄰屋拉直,還是不拉直水準,都希望不打折頭,不失原真性。他表示,由於相關區域每間屋存在不同時代的風格,需思考統一重建問題。

劉榕補充,由於新馬路分區的建築條例規定,樓宇高度最高7層,以及76度線只能退後1次立面且只能加建2層,換言之,向前和向後拉直水平的樓宇面積將相差一半,他強調,會先聽取市民和城規會意見,業主若不滿可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