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遊樂設施審批及驗收指引

【本報訊】本澳經濟及社會迅速發展,規模大的建設項目相繼落成,配合特區適度多元化,大型遊樂設施預計陸續增加。對於大型遊樂設施的設計、入則、施工安裝及驗收等的標準,須有更具體的要求和規範。為填補這方面的空白,土地工務運輸局推出《大型遊樂設施審批及驗收制度指引》,以更清晰方式闡述大型遊樂設施在各個階段實際所包含的內容,以確保設施的質量及安全性,同時要求工程所有人做好、做齊安全管理工作,從各個環節上保障公眾及使用者安全。

配合多元發展填補空白

針對公眾關注的機電設施,土地工務運輸局去年推出了《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另一方面,鑑於本澳經濟高速發展,大型建設項目相繼落成及持續增加,不同類型的機電設施及系統相繼被引進澳門使用,規模及技術複雜程度也不斷提升,有必要清晰化及加強相關的審批及驗收規範,提高施政透明度和方便業界依循。

過去,大型遊樂設施的設計及驗收主要透過第79/85/M號法令進行簡單的規範,為以更清晰及具體的方式闡述相關規定,經過一段時間研究,局方完成了《大型遊樂設施審批及驗收制度指引》(下簡稱“指引”)的編撰工作,“指引”從設計、施工安裝、竣工檢驗等各個階段作出規範,包括各階段所需的文件及其內容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同時補充第79/85/M號法令第四十六條竣工檢驗的要求,以保障設施的質量及安全性,最終從各個環節上保障公眾安全,並使業界易於依循

指引加強安全考量

根據“指引”定義,大型遊樂設施是指:“供公眾承載的大型機動設施,而最大運行線速度不少於每秒兩米或運行高度距地面不少於兩米。”“指引”主要內容包括標的、定義、設施營運人的責任、計劃的提交與組成、工程准照的發出、施工與安裝、竣工驗收及過渡措施等多個方面,而且與局方推出的多個指引一樣,都設有一目了然的流程圖,以及相關表格和聲明書的樣本等。

“指引”尤加強安全方面的考量,包括工程所有人(設施營運人)須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設施進行詳細檢驗及運行試驗,而有關檢測單位須預先由局方認證,以確保設施的安全性,並由該檢測單位發出“遊樂設施檢測報告”。為進一步確保安全,“指引”還要求工程所有人(設施營運人)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包括緊急應變計劃、安全措施、第三者投保計劃、事故通報機制、使用者責任聲明及投訴處理程序等,“安全管理制度”須委託註冊技術員確認,並由其發出“遊樂設施整機安全評估報告”及“遊樂設施整機安全責任聲明書”。

《大型遊樂設施審批及驗收制度指引》將於明日上載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http://www.dssopt.gov.mo),內容會因應需求作不定期更新,局方亦會發短訊通知今年已註冊的技術員、建築商及建築公司。局方相信,透過“指引”,除了有助完善大型遊樂設施建造規範及驗收監管上面的空白外,借助具資格的第三方檢測單位及工程所有人(設施營運人)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能有效保障公眾安全及使用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