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規劃2015年國企改革“五步走”

【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電】中國國務院國資委一年一度的“重頭會”——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會議22日在北京召開。針對普遍關注的國企改革問題,國務院國資委主任張毅表示,2015年各級國資委和中央企業需圍繞解決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推進改革,提高改革方案品質,抓好改革措施落地。

對於國企改革,張毅提出五點具體措施。

一是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對不同類別國有企業,明確主要特點、發展目標、改革方向,分類推進改革調整,加強分類監管、分類考核。

二是穩妥、規範、有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堅持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防止大轟大嗡,防止“一混了之”。

張毅強調,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問題上,需規範國有資產評估,完善國有資產定價機制,保公開透明,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規範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選擇部分企業進行試點,在總結經驗基礎上穩妥有序開展。

三是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即不斷規範董事會建設、著眼建立市場化經營機制、提高企業運營透明度,努力打造“陽光國企”。

四是積極推進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要加快完善相關政策,多管道籌措資金,務求實效。積極做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和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

五是加快推進“四項改革”試點。各試點企業要在體制機制創新上狠下功夫,並及時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和有效做法,以點帶面加快推進改革。

“猛一看這些都是老問題,其實細節上還是有一些變化的。”國資委新聞中心首席專家李錦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次會議在混合所有制以及董事會建設的提法上都有新亮點。

李錦認為,國資委在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更加細化的同時,提出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共三個清單,有助於劃清國資委、中央企業以及社會的責任,更好地發展混合所有制。

此外,在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張毅強調,在組織實施中要注意把握工作的重點對象。他特別指出,本次薪酬制度改革重點對象是中央和國資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成員。中央企業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國有企業內部職工的薪酬分配,要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由企業自主決定。

李錦認為,國家任命與市場選聘的央企高管採用不同的薪酬體制更加符合本次國企改革的要求,也有助於政企分開。“儘管沒有點明,但強調薪酬改革對象是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也有意與企業員工區別開來。”

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張毅稱,要注重把該企業行使的權力都放給企業,“把不該企業負擔的包袱都卸下來”,國資監管部門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

“國資委監管工作的改革不應是動其皮毛的修修補補,而必須是動其筋骨的大刀闊斧,有些方面甚至要脫胎換骨。”張毅在會議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