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禍連連警謀遏止 論者指以罰代刑缺公義

【本報訊】本澳交通意外逐年上升,特別是酒後駕駛,連連肇禍,觸目驚心。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副警司李勤昨日出席「民眾講壇」時表示,交通廳2014年全年錄得酒駕個案880宗,比2013年全年1109宗少。但酒駕導致的交通意外數量上升了,說明駕駛者酒駕安全意識不足。他提醒市民加強交通安全意識,杜絕酒駕和醉駕。

民建聯理事長陳德勝表示,舉辦是次講壇是希望治安當局、法院、檢察院重視酒駕問題,負起社會責任,同時聽取基層居民的看法和意見。

治安警察局警司李德輝表示,警方可適當調整稽查時間,不定時不定點抽查。但最重要是從教育、宣傳、打擊三方面入手,加強駕駛者的安全意識。同時可探討提高酒駕的處罰金額以,加重處罰累犯。

法學博士鄭成昌表示,酒後駕駛如同“馬路殺手”,害人害己。和周邊地區相比,澳門處罰酒駕及醉駕力度最低,駕駛者普遍有僥倖之心。現在日間飲酒的人增多,日間醉駕情況越來越嚴重,對執法者來說,在沒車的地方抽查沒意義,在有車的地方抽查又影響交通,這是一個難處,如何平衡這兩者關係值得探討。

時事評論員梁啟賢建議當局統計和分析近年發生的酒駕事故,看看是否和一些職業有關,以使針對該行業展開更多教育。他認為,只加重刑罰遏制酒駕不一定起到警醒效果,也可通過改善駕駛習慣,例如對酒駕者提供改進課程,通過學習後才准重新上路。

民建聯理事長陳德勝表示,法律的目的不是為了讓違法者坐監,從這幾個月的情況看,酒駕造成的交通意外越來越嚴重,雖然警方對此做了大量的作,但事實看來還不夠。他認為,對於酒駕確實應以教育為主,若不解決目前“以罰代刑”的問題,的如變相鼓勵駕駛者酒駕。他呼籲市民負起社會責任,行政當局能有方法讓每一市民重視和尊重法律。

時事新聞報總編輯劉奕群認為,酒駕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以罰代刑”在法治社會是很大缺失,從法律元素講,用錢替代法律缺乏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