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電召的牌上半年開投 巴士公司有權調度出車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透露,今年上半年會開投100至150個純電召的特別的士牌照,仍採用公司模式。另外今明兩年合共開投330個普通的士牌照。

交通事務局長汪雲表示,已退場的黃的沿用23年前的法律,新開投的純電召特別的士牌照,會按現行的公共批給法律制度,並加入服務要求、處罰的安排以及收回牌照等條款。

汪雲指,將於今年完成修訂的的士法律,將加強執法、更新發牌制度、完善的士營運環境,但具體細節仍在草擬階段。

政府正與新福利和澳巴商討修訂合同。羅立文指出,政府與澳巴的磋商較順利,與新福利的商討未達共識。

羅立文表示,按照廉署意見,政府局與澳巴和新福利簽定的合同需由“購買服務”改為公共批給。

按照現行的購買服務合同,這兩間巴士公司向政府收取服務費,以公共批給制度簽約的新時代則收取車資和政府的財政援助。羅立文表示,未來政府會與3家巴士協商包括車資等問題。

羅立文昨日上午列席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會議,他在會後表示,會上主要就本澳巴士及的士服務的公共批給事宜提供意見和資料。的士方面,政府計劃於今年上半年重開“特別的士”服務的招標工作,預計屆時電召的士的數量不少於過往;當局會盡力保持每天運作之的士數目在1,200至1,300輛之間,這一數字稍高於以往黑的及黃的之總和。

在巴士服務方面,羅立文表示,因應廉政公署於2013年11月就“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给”投訴的調查及分析報告,指當局以“提供服務合同”制度與巴士公司簽立合同屬違法,應以《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基礎》為之。因此,特區政府一直與澳巴和新福利兩家巴士公司就“轉約”問題進行磋商,前者的磋商已接近完成,有望於今年內改簽合同;與新福利的磋商進度則較慢,當局會就具體和細節問題與巴士公司繼續進行磋商。

另外,在回應調整巴士公司服務費的問題時,羅立文表示會一併與3家巴士公司進行商討。

就巴士公司抱怨沒權限調度班次,難滿足實際需求,汪雲強調,巴士公司擁有很大的調度權。他說,3間巴士公司出車率達百分百,但巴士公司在繁忙時段未有用盡合同容許的20%出車調度權。他重申仍有空間讓公司靈活調度巴士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