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以及如何編“全集”——從《章太炎全集》說起

關於編輯、刊行《章太炎全集》的重大意義,其實不必多言。十年前,我在《胡適全集》出版座談會上已提及,晚清及五四兩代學人中,起碼有二十位值得出全集。而其中最讓我牽掛的是“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至今沒能完工”的《章太炎全集》(陳平原《“大家”與“全集”》,《中華讀書報》2003年9月17日)。近幾年,因國家經濟實力提升,以及文化政策的轉向,各出版社熱衷於為諸多近現代“大家”編印全集。這自然是大好事——但好事必須用心做,才可能有好的效果。本文借助《章太炎全集》第一輯的刊行,談論編印“全集”的宗旨、體例、陷阱以及可能性。

需要說明的是,這裏針對的,主要是近現代文人學者。編陶淵明或李白、杜甫的全集,當然是多多益善——即便殘篇斷簡,也都彌足珍貴。近現代人物不一樣,因保存資料及傳播言論的途徑相當多樣,取捨之間,最好仔細斟酌,避免“揀到籃裏就是菜”。至於將討論對象局限在“文人學者”,那是因為,政治家的“全集”,某種意義上屬於“個人檔案”(如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刊行的共2800萬字的《李鴻章全集》),至於那些文字是不是他本人所撰,或屬不屬於“著作”,均可忽略不計。

在我心目中,章太炎既是個“有學問的革命家”(魯迅《關於太炎先生二三事》),也是個“有思想的學問家”(陳平原《當年遊俠人——現代中國的文人與學者》58—65頁,北京:三聯書店,2006年),適合於拿來跟已刊的《蔡元培全集》《魯迅全集》《胡適全集》等,以及諸多正在編輯的全集做比較。也就是說,本文之談論為何以及如何編全集,眼光並不局限于章太炎一家。

在正式討論之前,先說一個小問題。此次上海人民出版社推出的《章太炎全集》第一輯共八卷,雖說是舊書重刊,但經過了精心校訂,仍然值得期待;只是刪去了原先的卷數,徒增日後引證的困難,實在不應該。我猜想,出版社心裏沒數,不知道總共能出多少卷,也無法保證依次推出,於是採取這種“模糊戰術”。其實,本就不是編年文集,最後附上年表以及索引即可,沒必要如此縮手縮腳。不寫卷數,三四種書合刊的,勉強還可以描述;日後那些諸多篇章集合而成者,真不知道該如何徵引。建議上海人民出版社從長計議,還是為《章太炎全集》加上卷數,以方便讀者及學界。

好,閒話休提,言歸正傳。本文連評論帶建議,準備討論“‘全集’為誰而編”、“編者的努力與權限”、“演說與報道”、“書劄與題跋”、“翻譯與編書”、“個人著作還是專題檔案”等六個問題。

一、“全集”為誰而編

全集為誰而編?當然主要不是為作者。除了“蒙冤受屈”或突然冒出來的怪才,一般情況下,夠格編全集者,其著作大都已經刊行過。後人為其編全集,不外將全部著作及文章集合,加上日記、書信及若干“未刊稿”。對於作者來說,如此“泥沙俱下”,不僅不加分,反而可能“有損光輝形象”。因此,常有眼界很高的作家或學者臨終前要求燒毀手稿,也常有遺囑執行人違背諾言,在作者身後源源不斷地推出未經作者本人審定的“遺作”。如此近乎“背叛”的行為是否值得嘉許,見仁見智。

我多次以清人全祖望的《奉九沙先生論刻〈南雷全集〉書》為例,說明編全集的難處。全祖望稱,黃宗羲前面的文集好,是他自己編的;後面的文集不好,因生前來不及校訂,弟子又不敢刪改,難免玉石雜陳,可惜了。古人出書難,編纂文集或全集時,多少有所取捨。現在不一樣,出書太容易了,於是各家文集及全集遍地開花。說是“文化積累”,可對具體作者來說,出全集不一定是好事。把能找到的東西都放進來,表面上很豐富,實則因其過分蕪雜,反而降低了水準。

不允許悔其少作,不允許掩蓋瑕疵,不允許修正錯誤,甚至不允許保護個人隱私(這世界上或許真的有“事無不可對人言”者,但並不可愛),全都一股腦給“全集”了,這其實是很殘酷的。“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東西”的編者,自認為是作者的功臣;殊不知,弄不好就成了作者的敵人。

作者身後管不了,就這樣被後人有情或無情地“全集”了,這到底是禍還是福?編者之所以不遺餘力,非要窮盡所有資料不可,有時是不忍埋沒天才,有時是基於學術判斷,有時則只是為了顯示自家迥異常人的見識或韌性,當然,也不乏借此牟利的。不管出於何種考慮,編全集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完善作者的“光輝形象”,而是為了滿足專家型讀者的研究興趣。

既然編全集主要是為了方便專家學者的研究,那麼,若同一著作有多種版本,編“匯校本”是個好主意。如毛澤東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國社會各階級分析》、《實踐論》、《矛盾論》,還有《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等,前後版本有很大差異,若加以匯校,顯示作者修訂的足跡與用心,對學界很有意義。可這麼做,作者本人願意嗎?毛澤東的著作有點特殊,不是誰想編校就能編校的。文人學者呢?記得錢鍾書曾起訴刊行《〈圍城〉匯校本》(四川文藝出版社,1992年)的出版社及編者。怎麼看這件事?這涉及現代文學和古代文學的一個重大區別。古代作家編集子,大都是晚年自己或門生幫助定稿,然後刻印流通。現代文學不一樣,基本上是隨寫隨刊。這就帶來一個問題,很多人“悔其少作”,但又對那些潑出去的水無可奈何。

作者有權提供最權威的版本,甚至在版權保護期內,拒絕重印已被替換的初版;研究者的立場不一樣,他們希望瞭解你原初的思考及表達。各有各的立場,也各有各的苦衷。我的看法是——只要曾公開出版或發表過的,編者就有權將其收入全集(在不違背版權法的前提下)。比如,同題著作或文章,若有較大差異,且都值得重視,不妨以匯校本或並置的方式入集。就像此前《章太炎全集》第三卷收入《訄書》初刻本、《訄書》重訂本與《檢論》;同理,東京國學講習會本(秀光舍印刷)及章氏叢書本(浙江圖書館刊)《國故論衡》,可以攜手進入全集。至於“先校本”那二十五處改訂該如何呈現(參見周振鶴《關於章太炎〈國故論衡〉的“先校本”》,《國學茶座》第一期,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13年9月),再議。

太炎先生文章頗有初刊雜誌,日後修訂成書的,如1902年《新民叢報》第五、第九、第十五號刊載的《文學說例》,即《訄書》重訂本《訂文》第二十五所附之《正名雜義》,二者立意相同,但有很多增刪;1906年《國粹學報》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期所刊《文學論略》,日後改訂成《國故論衡》卷中《文學總略》,也有許多變化。這種情況,建議兼收並蓄。

這麼說,估計不會有太大爭議。你能鉤稽出多少佚文,只要證據確鑿,編全集的照單全收,學界也樂觀其成。問題在於,作者生前未刊,且很可能不願意公佈的資料,編者有沒有權力將其收入全集?

二、編者的努力與權限

凡編全集的,都是“韓信點兵,多多益善”。報刊上輯佚,書籍裏爬梳,檔案館裏搜尋,加上親屬的翻箱倒櫃,尤其重視那些從未面世的“手稿”。如此勞作,固然體現編者的職業精神,可是否需要考慮作者本人的意願?盜版是一種侵權,強迫作者接受的著作,是否也屬於“侵權”?除了去年發生的楊絳訴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舉辦“錢鍾書書信手稿專場”,還有一件並未塵封的往事——1997年5月,錢鍾書、楊絳起訴大連出版社未經授權,在《記錢鍾書先生》(牟曉朋、範旭侖編著)一書中擅自刊出錢鍾書書信108封,詩73首,手跡65件。國家版權局裁定:停止發行該書,封存並銷毀庫存,對出版社罰款1萬元。

因為楊絳的極力抗爭,那些散落各家的錢鍾書信劄無法公開發表或結集出版。楊先生去世以後呢,後人編錢鍾書全集時是否有權將其收入?不是真假的問題,關鍵在於作者的意願。私人信劄中,口無遮攔,發表出來很得罪人;還有另一種可能性,本就是應酬的客氣話,所有評價都做不得准。若這些都進入全集,當事人很不情願。原因是,一旦進入全集,日後的研究者必定大量引用,且不考慮語境與文體等。如今檢索這麼方便,研究者斷章取義,胡亂發揮,是常有的事。為了防止冤枉好人或被“有心人”利用,錢鍾書、楊絳夫婦決定用法律手段自我封存這批東西。作為讀者,我們是否需要尊重他們的意見?

還有另一種“手稿”,在我看來也不值得整理出版——那就是作者在長途跋涉中留下的零星足跡。已經有完整的成果呈現,除非蘊含某種機密或有重大變故,否則那些階段性的思考沒必要保留。當初為王瑤先生編全集,我拿到不少師母提供的有關中古文學研究的手稿。一開始很興奮,可仔細比對,稍成規模的,或修改後進入了《中古文學史論》,或在別的文集中使用了,或本身就沒有什麼價值,最後一篇都沒用上。雖有點沮喪,但我以為這麼做是負責任的。目前各家全集之被詬病,漏收之外,更包括很多不該有的“重出”,以及沒有多少必要的“刻意打撈”,這恐怕與編者“貪多求全”的心態有關。在我看來,編全集不僅是輯佚的功夫,更包括學術判斷。以為既然編全集,那就事無巨細、隻言片語都收錄,這種編輯思路,我不認同。

十年前撰寫《“未刊稿”及其他》(《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04年3期):我提及編《王瑤全集》時,要不要收他的檢討書,我有過掙紮。關於這個問題,我是少數派,少數服從多數。但我始終認為,這些明顯屬於違心之作的“檢討書”,應該作為史料單獨刊行,或放在圖書館、檔案館裏供人查閱,而不該收入全集。我當然明白,這些東西對研究者很有用,可我們是否需要尊重作者的意願?我記得很清楚,王瑤先生生前說過好幾次,1972年香港波文書局影印《中國新文學史稿》,附錄《批判王瑤及〈中國新文學史稿〉專輯》,收入12篇北大學生的批判文章以及他本人的《〈中國新文學史稿〉的自我批判》,對此他非常氣憤——說盜版也就算了,還讓我背黑鍋,實在不應該。這些批判文章取自北京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編輯、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刊行的《文學研究與批判專刊》第三冊,是特定時代的產物。已經公開發表的“自我批判”尚且如此,那些躺在檔案館或家屬手中的檢討書,是否有必要收入全集,我確實很猶豫。有時候想想,作為研究者,我們是否太自私了,為了自己的研究方便,而不太顧及作者的感受。隨著檔案的日漸公開,還有私人收藏的浮出水面,很多當事人不願意刊行的“手稿”(尤其是牽涉個人隱私者),難道都有必要整理且收入全集?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文章其實已經刊出過,只是作者出於某種原因,不太願意提及。這個時候,全集的編者確實有權力將其鉤稽出來,呈現給讀者。比如《太炎先生自定年譜》及《太炎先生自述學術次第》都避而不談1910年刊載於《教育今語雜誌》的多篇白話文,日後被張靜廬編輯成書,以《章太炎的白話文》(上海:泰東圖書局,1921年)之名刊行。這冊小書因錯收了錢玄同的《中國文字略說》、漏收了第四冊上署名獨角的《論文字的通借》,加上各文入集時改動了題目,曾引起很大爭議(參見陳平原《關於〈章太炎的白話文〉》,《魯迅研究月刊》2001年6期)。但撇開書名,這些文章還是應該進入全集的。

三、演說與報道

編全集碰到的最大困難,很可能是如何處理各式各樣未經作者本人審定的演說。“演說”確實存在,可“記錄稿”未必可信——入不入全集都是個問題。

先說兩件趣事,以見“演說”入集之不易。1917年1月出版的《新青年》2卷5號,刊有《蔡孑民先生在信教自由會之演說》及《蔡孑民先生之歐戰觀——政教會歡迎會之演說》二文。兩個月後,《新青年》3卷1號的“通信”欄裏,出現蔡元培致《新青年》記者函,稱這兩篇記錄稿錯漏百出,讓他坐立不安,“不能不有所辨正”。此信讓既是北大文科學長、又是《新青年》主編的陳獨秀狼狽之至,趕緊以“記者”名義附言:“本志前卷五號,轉錄日報所載先生演說,未能親叩疑義,至多訛誤,死罪死罪。今幸先生賜函辨正,讀之且愧且喜。”引領學界風騷的《新青年》尚且如此,其他報章的情況可想而知。

查有記載的魯迅演講達五十多次,可收入人民文學出版社版《魯迅全集》的只有16篇,不全是遺失,許多是作者故意刪去。在《〈集外集〉序言》中,魯迅稱:“我曾經能講書,卻不善於講演,這已經是大可不必保存的了。而記錄的人,或者為了方音的不同,聽不很懂,於是漏落,錯誤;或者為了意見的不同,取捨因而不確,我以為要緊的,他並不記錄,遇到空話,卻詳詳細細記了一大通;有些則簡直好像是惡意的捏造,意思和我所說的正是相反的。凡這些,我只好當作記錄者自己的創作,都將它由我這裏刪掉。”(《魯迅全集》第七卷5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近幾年有編者及出版社不明就裏,編“魯迅演講全集”,增收不少作者明白表示刪去的篇章,實在不應該。嚴肅的做法是,像朱金順《魯迅演講資料鉤沉》(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或馬蹄疾《魯迅講演考》(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那樣,只做考據與辨析,而不將其收入魯迅著作或全集。

最理想的,莫過於都像《蔡孑民先生言行錄》(新潮社,1920年)那樣,所有“演說”都經過作者本人的校訂與認可。可實際上做不到,讓後世編全集的人猶豫不決的,正是這些未經作者審定但又有明確記載的“演說”。

1922年章太炎的上海講學,有三種不同的記錄整理本——《申報》的摘要本、曹聚仁筆錄《國學概論》(上海:泰東圖書局,1922年)、張冥飛筆述《章太炎國學演講錄》(上海:梁溪圖書館,1925年)。在“本埠新聞”版摘要介紹章太炎每回的講演內容,這已經是天大的面子了,對《申報》本不好苛求。真正需要比較的,是曹、張二本。張書錯漏百出且亂加按語,封面上還赫然寫著“長沙張冥飛、浙江嚴伯梁批註”,難怪章先生極為憤怒。據太炎先生晚年弟子沈延國稱:“又先師曾諭延國雲,昔在江蘇教育會演講,曹聚仁所記錄(即泰東書局出版的《國學概論》),錯誤較少;而另一本用文言文記錄的,則不可卒讀。”(參見沈延國《章太炎先生在蘇州》,載陳平原、杜玲玲編《追憶章太炎》394頁,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7年)。年僅21歲的曹聚仁,其記錄整理本為何能得到一代大儒章太炎的賞識?除了曹本人所說,聽得懂余杭話,事先讀過《國故論衡》和《檢論》,故熟悉章太炎的學術思路,還有就是曹使用的是白話,更能傳達太炎先生講演時的語氣與神態。對比張冥飛那蹩腳的文言本子,你會發現,章太炎很有個性的語言,以及許多精彩的表述,全被現成的套語弄得面目全非(參見陳平原《有聲的中國——“演說”與近現代中國文章變革》,《文學評論》2007年3期)。具體到編《章太炎全集》,我主張收入曹聚仁筆錄的《國學概論》,只是需要略加說明。

章太炎晚年在蘇州講述國學,有諸多弟子記錄整理,流傳也很廣。如1980年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學教研室編印的《章太炎先生國學講演錄》,以及近年刊行的各種《國學講演錄》(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5年;南京:江蘇文藝出版社,2007年;南京:鳳凰出版社,2008年;長沙:嶽麓書社,2010年)。出於對太炎先生的尊重,以及保存史料的需要,此書可以進入全集,但必須說明,這並非章太炎本人著作。太炎先生晚年弟子湯炳正稱:“當時,應全國學術界的要求,每一門課講畢,即將聽講記錄集印成冊。先生以精力不給,付印前皆未親自審校。因此,在聽講記錄出版時,他堅決反對署上自己的名字。”(參見湯炳正《憶太炎先生》,載陳平原、杜玲玲編《追憶章太炎》462頁)

至於各種新聞報道中引述的“隻言片語”,一來真假難辨,二來脫離特定語境,很容易產生理解的誤差,故我不主張輯錄併入集。這方面的工作,應留給考據學家、傳記作者或年譜長編去處理。

四、書劄與題跋

編全集的人最倚重且最花工夫的,是整理日記,因《章太炎全集》沒有這個問題,故從略,轉而談論題跋與書劄。

因在北大圖書館裏多次撞見胡適題跋的藏書,曾呼籲相關人士“儘早編纂並出版胡適藏書目錄及胡適藏書題記批語”(陳平原《關於建立“胡適文庫”的設想》,《中華讀書報》1998年9月30日)。很可惜,胡適藏書被打散,重新集合並不容易,目前雖有若干成果面世,但離“野無遺賢”還有很長一段距離。我很慶倖暨南大學圖書館入藏章太炎藏書300餘種,經過多年努力,共輯錄章太炎題跋批註近八百條,成書《章太炎藏書題跋批註校錄》(濟南:齊魯書社,2012年)。此書以及朱希祖、錢玄同、周樹人筆記,王寧整理抄錄的《章太炎說文解字授課筆記》(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我以為均可進入全集。批註及題跋如何入集,也是個難題。比起中華書局馬上刊行的《王國維批校〈水經注簽〉》,我更傾向于《章太炎說文解字授課筆記》的做法。前者全彩影印,定價6000元,屬於紀念版,不適合進入《王國維全集》。

除了錢鍾書這樣明確反對刊行自家信劄的特例,一般編全集的,徵集或搜羅書劄都是重頭戲。可這裏有個明顯的誤區,編者為了體例統一,頗有按日期編排信劄的;這樣一來,忽略了作為特定文體的“書”與日常生活的“信”的差異。若《太炎文錄初編》收錄的《與人論文書》、《與人論樸學報書》、《與鄧實書》、《與王鶴鳴書》等,都是不可多得的好文章,更不要說《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這一政治史或思想史上常提及的雄文了。如此“文章”,應該在文集中露面,而不該與講述日常瑣事的信劄混編。怎麼厘定二者的邊界呢?以作者生前是否公開發表為標準——凡作者生前公開發表並認可的,均作為文章看待。比如編《魯迅全集》時,1933年上海青光書局初版的《兩地書》,就應該作為著作收錄。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魯迅全集》雖保留了《兩地書》的完整性,但將其與其他書信合成一卷,我對此不以為然。

另一種情況比較特殊,雖說是後人編輯而成的書信集,但因專題性很強,值得整體保留。如湯國梨編《章太炎先生家書》(中華書局,196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以及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2年刊《章炳麟論學集》(吳承仕藏),建議收入全集時不要打散。

五、翻譯與編書

如果是著名翻譯家,若傅雷、朱光潛或周作人,編全集時,當然要收譯作。但如果其翻譯與從事的專業沒有關係,要不要收入,則屬於兩可。

作為專業造詣很深的語言學家,高名凱翻譯羅素的《哲學大綱》或索緒爾的《普通語言學教程》,都在情理之中;但你很可能沒想到的是,他還是著名的巴爾紮克小說翻譯家,有二十種譯作,集中刊行於1946-1954年間。我曾因此撰文討論語言學家的文學興趣(陳平原《語言學家的文學事業》,《中華讀書報》2011年4月27日)。與此類似的,還有王力(了一)留學巴黎期間,翻譯許多法國文學名著(左拉、莫裏哀、喬治•桑、紀德等)。最初是為瞭解決生計,可譯著譯著,譯出了興趣,譯出了經驗,也譯出了名聲。但如果編全集,是否需要收錄這些翻譯小說,值得斟酌。山東教育出版社1984至1991年刊行的《王力文集》(20卷),除專業著述外,兼收序跋、書評、雜文等,但不收譯作。近期中華書局準備推出新版《王力全集》,據稱25卷36冊,且收入“譯著二十餘種”。這麼說來,其早年譯作有望“登堂入室”了。

編全集時收不收譯作,學界歷來有爭議。就以魯迅為例,1938年印行的《魯迅全集》由魯迅先生紀念委員會編輯,收魯迅著作、譯文和部分輯錄古籍,共20卷。1956至1958年由人民文學出版社編印的《魯迅全集》,只收作者著作及部分書信,共10卷。1973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刊行20卷的《魯迅全集》,第11至20卷包含魯迅早期譯作《月界旅行》、《域外小說集》、《愛羅先珂童話集》、《苦悶的象徵》,以及後期譯作《毀滅》、《死魂靈》。等。1981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推出的16卷本《魯迅全集》,是最為流行的權威版本,此版除魯迅本人作品外,古籍輯佚或外國譯作只收序跋。2005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刊行18卷本《魯迅全集》,基本保持1981年版思路,只是增加了若干佚文及注釋。為了與人民文學出版社競爭,2012年光明日報出版社刊行的《魯迅全集》及2013年中國文聯出版社推出的《魯迅全集》,都聲稱涵蓋了魯迅創作、翻譯、古籍輯校和科學普及四個方面的所有著述。最勇敢且規模最大的《魯迅大全集》(武漢:長江文藝出版社,2011年),共33卷,約一千五百萬字,但其不分青紅皂白,一鍋亂燉,學界大都不以為然。相對來說,我更傾向於在創作及學術的《魯迅全集》之外,刊行《魯迅輯錄古籍叢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年)以及《魯迅譯文全集》 (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

與王力、高名凱的情況不一樣,魯迅的翻譯與創作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其譯作不管今天看來有多少毛病,都值得整理與重刊。問題在於,用什麼辦法重刊,是收進全集裏,還是單獨印行。我之所以主張讓譯作及輯錄古籍“單飛”,是考慮到《魯迅全集》發行量很大,沒必要讓非專業的讀者“閒置”大半部全集。

這就說到了《章太炎全集》,我主張收入英國斯賓塞爾著、曾廣銓與章太炎譯《斯賓塞爾文集》,以及日本岸本能武太著、章太炎譯《社會學》。章太炎的外語水平如何,是獨立翻譯還是僅起潤色作用,這都不在我考慮之列。我關心的是,此舉起碼表明章太炎的文化視野及學術興趣。至於《太炎先生著述目錄後編》(《制言》34期,1937年2月)中提及,章太炎曾譯有《希臘羅馬文學史》,“此書譯自日文,與前書(《儒書稽古錄》)同歸長沙章氏”。不知道此“未刊稿”是否尚存天地間,若真能找到且整理出版,對學界來說無疑是福音。

為“大家”編全集時,收不收其編選的書籍,這不能一概而論。一般僅收此類著作的序跋,以見編者旨趣;但也有例外的,如錢鍾書的《宋詩選注》,就可以進入全集,因作者將其作為著作來苦心經營,且確有自家面目。只是這樣的好事並不多見,故談及“編書”是否進入全集時,我傾向於從嚴掌握。

六、個人著作還是專題檔案

編“全集”的最大困惑是,這到底是“個人著作”呢,還是“專題檔案”?很多分歧其實是由此而生。舉個近在眼前的例子,中國蔡元培研究會編、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1998年刊《蔡元培全集》,總共18卷,之所以比高平叔編、中華書局1984-1989年刊《蔡元培全集》的七卷本多出這麼多,有鉤沉輯佚的功勞,但很大程度在於增加“當時由他主持制定或以其名義發佈的重要公文、法規等”。凡從政者,每天都在簽文件,這些東西該不該收入全集,是個棘手的難題。當初夏曉虹編《飲冰室合集集外文》(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就曾為此事糾結很久。我曾參與討論,最後敲定的方案,便是《編輯凡例》所說的:“附錄部分收入由梁啟超簽署之公文,以備研究者參考。因數量過多,凡編者以為意義不大者,僅作存目,不列原文。”章太炎沒有這個問題,可如何看待其民國以後的各種通電,是否將其全部收入全集,同樣值得考量。

還有讀書筆記以及類似讀書筆記的短文,到底該不該進入全集,這得看編者的眼光及評價尺度。說句玩笑話,今天的“大家”,去世前若不認真清理硬盤,後人編全集,不知道將鬧出多少“冤假錯案”。因為讀書筆記與短文之間,有時很難分辨。在這方面,楊絳非常明智——與商務印書館簽訂協議,將錢鍾書的全部讀書筆記影印出版。這套《錢鍾書手稿集》,共分《容安館劄記》、《中文筆記》、《外文筆記》三部分,前兩部分已於2003年、2011年出版,篇幅最大的《外文筆記》最近也已陸續刊行。說好這就是讀書筆記,不是個人著作,“錢迷”們盡可在裏面翻江倒海,其他人則不妨敬而遠之。

這樣明確區分,對於作者及讀者來說,都是大好事。既保留了資料,也避免了誤傷。以此類推,我傾向於全集就是“個人著作”,至於“專題檔案”,不妨另外編印——後者針對的是專家中的專家,或有特殊癖好的讀者。將兩者混為一談,必定使“全集”功能紊亂,變得越來越複雜,規模也越來越大,最後的結果就是遠離一般讀者,只能藏身於圖書館。

我心目中的《章太炎全集》,應該是一套可讀、可藏、可信賴、可把玩的好書。

(陳平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