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立法規管升降機安全

【本報訊】 就內地接連發生多宗扶手電梯及升降機意外事故,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升降機類設備的安全及其監管問題,促進當局立法規管升降機安全及完善升降機類設備保養維修。

議員關翠杏昨日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表示,過去,本澳對於機電工程的恆常監管幾乎空白,僅有的《電力升降機的安全規章》亦只規管升降機的設計及製造,至於恆常的維修保養和監管,僅靠設備擁有人和業界自律。為回應社會對相關設備安全監管的訴求,二○一三年五月《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實施,當局透過推出行業運作規範、設立從事維修保養升降機類設備公司之登記及申報制度、要求電梯應每年進行年檢並公開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抽查維修公司的檢測質量等措施,以對相關公司進行監管。

關翠杏稱,《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實施至今已逾兩年,當局實有需要全面審視其執行成效和不足。亦有必要訂立立法時間表,儘快將升降機類設備的安全及對電梯公司納入監管,規定所有電梯必須有合資格的專業人士簽發“安全運行證明書"方可運作,並加入違規罰則,才能確保全澳升降機類設備及相關保養公司受規管,保障公眾安全。

梁榮仔議員表示,本澳過往亦曾發生多宗的扶手電梯及升降機意外,部分均與設施出現故障有關,幸好至今未有造成太大的傷亡。盡管本澳於2013年實施《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但由於指引不具強制性的約束力,在缺少罰則的情況下,無法對負責保養及維修的公司作出監管,即使依靠業界的自覺性,實難以全面確保設施運行的安全狀況,況且相關指引實施至今經已兩年,有必要檢討實施成效,並將措施進一步透過立法完善,以確保公眾安全,但現時卻依然未見有關部門有任何的行動及回應。

他稱,根據統計,本澳現時約有六千多台的電梯,而且部分使用頻繁,尤其是關閘口岸等地區,每日數以十萬的出入境流量,對相關的設備造成極大的負荷,一旦不幸有任何嚴重意外的發生,後果將會不堪設想。不少市民反映,本澳部分的升降機即使剛剛完成保養及檢測,但短時間內同樣會出現故障,相信與業界人數不足有關。因此特區政府有必要確保業界有充足的人手,並確保從業員有向上流動的機會,提升個人的專業技術,加強對公眾安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