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騷擾須否列刑事 法務局重申必須慎慮

【本報訊】對於《刑法典》性犯罪修訂諮詢文本中未有加入言語性騷擾的條文,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代廳長張涵表示,現時《刑法典》有條文針對言語騷擾,亦可透過民事訴訟或公司內部措施防範職場上言語性騷擾行為。他認為須審慎考慮是否需要刑事介入言語騷擾。

張涵稱,公開諮詢至今收集的意見都認同修訂方向,包括打擊非禮行為及保護未成年人的措施,他有信心下半年可進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