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改名為預防及打擊家暴法法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在政府提交新文本後,繼續與政府代表討論。
委員會主席關翠杏表示,法案以單行本立法,建議家庭暴力罪為公罪,保護對象包括施暴者的直系和旁系親屬,以及類似夫妻形式的同居和前配偶,但不包括同性。
關翠杏稱,新本文著重預防家庭暴力,法案若獲通過,將加強社工和警方培訓,希望前線人員在未形成家暴前適時介入,相信透過法律,能夠促進家庭和諧。委員會預料再與政府召開3次會議將可完成討論,大約5月可提交立法會全體大會審議。
【本報訊】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改名為預防及打擊家暴法法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在政府提交新文本後,繼續與政府代表討論。
委員會主席關翠杏表示,法案以單行本立法,建議家庭暴力罪為公罪,保護對象包括施暴者的直系和旁系親屬,以及類似夫妻形式的同居和前配偶,但不包括同性。
關翠杏稱,新本文著重預防家庭暴力,法案若獲通過,將加強社工和警方培訓,希望前線人員在未形成家暴前適時介入,相信透過法律,能夠促進家庭和諧。委員會預料再與政府召開3次會議將可完成討論,大約5月可提交立法會全體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