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醉駕港男申居澳權被拒

【本報訊】香港 1名男子希望與澳門妻子團聚,申請澳門居留許可。男子曾於本澳醉駕被判緩刑,保安司認為其行為對公共安全有潛在危險,不批准申請,男子不服上訴。

中級法院合議庭駁回上訴。合議庭指出,在審批居留許可申請的問題上,法律賦予行政當局廣闊的自由裁量空間。法律明確規定,申請人的刑事犯罪前科屬於應予考慮的重要因素,對於公共安全,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當局所指的潛在危險確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