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昨日看望赴京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的港澳地區全體全國政協委員,並參加分組討論,共商國事。這項安排,足可見中央對港澳事務的重視。
實際上,我們常說的全國「兩會」,是指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的年度大會,由於政協委員參加討論國務院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今年還參與討論「十三五」規劃草案),因而兩個會議基本上是同時召開。不過,仍有各自分工。按日程安排,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已於前日開幕,昨日議程是討論俞正聲主席的常委會工作報告,還有提案工作報告。而張德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按道理應當是參加全國人大的香港特區代表團和澳門特區代表團聯席會議的審議,但由於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要到今日才開幕,尚未進入會議日程,因而他就以另一個身份--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以「看望港澳區政協委員」的名義,參加分組討論並發表中央對港澳事務的論述。
這既凸顯了港澳事態的緊迫性,更彰顯了國家憲法的憲制地位。實際上,本來自二零零三年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成立之後,本來,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組長,是由專任國家副主席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這是凸顯了國家行政權力,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創組組長」曾慶紅是如此,其繼任者習近平也是如此。而從本屆起,組長卻移交給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有人說,因為擔任今屆國家副主席的李源潮,由於中央政治局常委「九改七」的原因而未能升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因而只能以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次一級」位階改任副組長,而改由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以保持該小組的最高政治位階。
此番解讀當然有一定道理,但也僅只是屬於組織層面上的;而不能忽略更重要的屬於政治和法律層面上的原因,那就是從基本法的角度,將港澳事務工作回歸憲政制度的高度,以利於在兩個基本法實施中遇到的涉及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的問題,以憲法和基本法為依據,準確地抓住「一國」與「兩制」的關係這個核心,嚴格按照既有利於維護「一國」,又有利於實行「兩制」的要求,使「一國」和「兩制」都能得到維護,既保証中央對香港、澳門有效行使國家主權,保証基本法在全國範圍獲得統一的理解和執行,又保證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有效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保証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為我們國家設立特別行政區,及全國人大制定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基本法,提供了憲制依據。而《澳門基本法》則規定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各項制度,這些制度的規定又與憲法其他方面的規定相配合,從而形成以憲法為體、以《澳門基本法》為用,體用結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度,如《澳門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是按照我國憲法的規定,這體現了「一國」,但《澳門基本法》接著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自行解釋涉及基本法自治範圍內的條款,也可解釋其他條款,這體現了「兩制」;又如《澳門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權。總之,基本法任何條文的規定,都是有憲法依據的。如果基本法脫離了憲法,就失去法律效力,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是「母法」與「子法」的關係。
憲法和基本法這種關係,決定了憲法和《澳門基本法》一起構成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法律基礎。澳門回歸後,中央領導人明確指出要「依法治澳」,這個「法」主要指的是憲法和基本法。而鑒於憲法與基本法的特殊關係,全國人大在通過基本法時,專門作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宣佈《澳門基本法》是根據憲法並按照澳門的具體情況制訂的,是符合憲法的。
實際上,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憲法整體上適用於澳門,並且是制定基本法的根據,共同構成澳門的憲制基礎。作為澳門的憲制性法律,基本法規定了在澳門實行的制度,具有凌駕於本地其他法律之上的地位,不容挑戰。澳門地區的所有居民、組織和事務都有尊重和服從基本法的義務。但是,基本法不是憲法,也不能取代憲法在澳門的地位。有人試圖割裂或混淆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以基本法排斥、架空憲法,把澳門排除在中國憲法的適用範圍之外,無非是想為澳門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提供口實。針對這種情況,中央強調嚴格按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地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明確了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就確立了澳門特區實行的「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國家憲法制定基本法授予的,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澳門自己就所有的。一切脫離這層關係的政治主張,包括以「本土」名義所偷渡到「澳獨」主張,也包括「澳門居民擁有自決權」的偽理論和「民間公投」偽「民意」活動,都是對國家主權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否定和反動。
正因為如此,從中央到特區,近來都掀起了一陣深入學習領略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的小高潮。既有由國務院港澳辦出面,首次邀請澳門特區立法會的全體議員組團訪問北京,其「主題曲」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會見訪問團成員,在談話中強調了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緊接著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向議員們講解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也有在澳門特區進行的活動,特區政府法務局履行職責,或是自行撰稿,或是委請基本法學專家撰寫有關闡述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的文章,提供給報章發表。法務局還舉辦專題系列講座,加強推廣憲法和基本法,讓市民對國家憲法與特區基本法的關係有進一步的認識。昨日,新華社又以專訪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李沛霖的形式,闡述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是處理「一國」和「兩制」關係在法律上的體現的道理。
因此,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最高立法機關的「一把手」,張德江委員長昨日看望全國政協的港澳委員,其「肢體語言」十分豐富,這已「溢出」了他的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的層面。實際上,昨日他的有關談話內容,包括「堅定信心不動搖」,「抓住機遇謀發展」,「維護法治保穩定」等,都是站在國家憲法的高度,為政協委員們「打氣」。只要政協委員們都能充分發揮雙重積極作用,在澳門特區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上起帶頭作用,就能與全澳居民一道,將澳門建設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