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指違例外聘罰不力 附加處罰形同虛設

【本報訊】立法議員李靜儀書面質詢中指當局對違法聘用外僱的行為執罰不力,她援引勞工局的資料顯示,2011年僱主違法 101人次,除了被罰款,僱主同時被處分扣減外僱名額的附加處罰有 94人次,比率 93%,但 2012年起附加處罰數字大減,近 3年累計只有 1人次被附加處罰,同期的違法數字卻增長明顯,2015年是 2011年的 4倍。

李靜儀形容附加處罰制度形同虛設,要求當局交代處罰準則,她認為,現時勞工局與人資辦分掌外僱法的處罰權與執罰權,影響執法和監管力度,當局應明定人資辦何時併回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