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行為是不懂黨的規矩

2016年1月1日,《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一書出版,首次公佈了總書記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的重要論述。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要立「明規矩」,破「潛規則」。你知道共產黨的「規矩」是什麼嗎?2016年1月1日,《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一書出版,首次公佈了總書記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的重要論述。

黨的規矩是什麼?

總書記給出了一個定義:「我認為,我們黨的黨內規矩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和規則。」

總書記將其概括為4個方面:第一,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章程,也是總規矩;第二,黨的紀律是剛性約束,政治紀律更是全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方面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第三,國家法律是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規矩;第四,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

看來,黨章、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都屬於黨員必須遵守的規矩,但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規矩: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如何解釋?

總書記說:「對我們這麼一個大黨來講,不僅要靠黨章和紀律,還得靠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這些規矩看著沒有白紙黑字的規定,但都是一種傳統、一種範式、一種要求。紀律是成文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不成文的紀律;紀律是剛性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自我約束的紀律。黨內很多規矩是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經過實踐檢驗,約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們黨對一些問題的深刻思考和科學總結,需要全黨長期堅持並自覺遵循。」

對於黨員主管幹部來說,講不講規矩意味著什麼?

總書記這樣回答:「黨內規矩有的有明文規定,有的沒有,但作為一個黨的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應該懂的。不懂的話,那就不具備當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的覺悟和水準。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報的事項,報還是不報,關鍵看黨的觀念強不強、黨性強不強。主管幹部違紀往往是從破壞規矩開始的。規矩不能立起來、嚴起來,很多問題就會慢慢產生出來。很多事實都證明瞭這一點。講規矩是對黨員、幹部黨性的重要考驗,是對黨員、幹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

具體什麼樣的行為,才是「講規矩」?

總書記舉出了一些例子:

「我們的幹部在不斷進步中經常由正轉副、由副轉正,由黨轉政、由政轉黨,不能什麼時候都是老子天下第一,什麼時候都以自己為主。要按規矩辦事,不是個人有主見、有個性就要說了算,哪有這個道理?這些最終也體現思想道德修養,體現黨性修養。沒有敬畏之心,最後是要栽大跟頭的。所有幹部都要在黨組織裡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這是規矩。」

「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加強向黨中央報告工作,這也是一個規矩。」

「當主管幹部就要有強烈的責任感,節假日尤其要自覺堅守崗位。沒有說不讓休息,但關鍵是如何休息、在哪兒休息,有沒有考慮到自己肩負的職責。大部分主管幹部在這個問題上做得是好的,節假日都能自覺堅守崗位。這不也是一種規矩嗎?」

什麼樣的行為是不懂規矩?

總書記也舉了幾個例子:

「有些主管幹部個人重大問題不報告。不是說非要家裡出了命案才需要報告。有的同志有重病不報,對所有人都隱瞞了,最後病危了組織還不知道,場面上的工作都幹不了了,但就是不說,最後命都給耽誤沒了。有的子女家屬長期在國外也不報告,在國外定居的按規定要報告,但他們也不是正式定居,就覺得可以不報告。有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不向組織報告,離婚、結婚多少年了,組織都不知道。有的弄了很多證件,護照好幾本,還有假身份證。這些事情不要報告嗎?懂規矩就應該報告,隱情不報的,一是不懂規矩,二是這裡面怕有不可告人的隱情。」

「黨內絕不允許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拉幫結派,搞了就是違反政治紀律。如何防微杜漸?要從規矩抓起,要有這個意識。有些幹部聚在一起,搞個同鄉會、同學會,一段時間聚一下,黃埔一期二期三期的這麼論,看著好像漫無目的,其實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結交情誼,將來好相互提攜、互通款曲,這就不符合規矩了。」

(優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