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船遭日扣押 馬英九嚴正聲明三項立場

【香港中通社4月27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東聖吉16號漁船遭日本違法扣押,馬英九27日發出捍衛公海捕魚自由、反對日本違法擴權、強力維護漁民權益3項嚴正聲明,並要求台灣“行政院”強力交涉、全力護漁,未來均稱“沖之鳥礁”。

馬英九27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邀集吳敦義、“行政院長”張善政與“外交部”、海巡署、防務部門、農委會等相關部會首長,針對台灣漁船“東聖吉16號”日前在西太平洋“沖之鳥礁”附近公海捕魚時,遭到日本政府公務船違法扣押並強索保證金,研商具體因應對策。

馬英九在會中嚴正聲明3項立場:第1,捍衛公海捕魚自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對於島嶼的定義,日本“沖之鳥”是“礁”不是“島”,畢竟不到3坪的大小,絕非“適於人居與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因此不能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權益,因此台方“堅決捍衛漁民擁有公海捕魚之自由”。

第2,反對日本違法擴權。日本逕自定義“沖之鳥礁”為“沖之鳥島”的主張,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屬於違法擴權主張。日本在公海扣捕台灣漁船並強索保證金的行為,侵犯台灣漁民依據該公約第87條第1項第5款,有關公海捕魚的自由。

第3,強力維護漁民權益。台灣當局基於維護漁民於公海捕魚自由,不予承認日本在“沖之鳥礁”的違法擴權主張,未來當局將在該處公海海域強力護漁,以維護漁民應有權益。

馬英九並請“外交部”立即著手研議,就本案尋求其他國際途徑解決的可行性,以確實維護台灣應有海洋權益。

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表示,“沖之鳥”是礁,不是島,怎麼可以用一點點的、約9平方公尺的且偶而露出海面的礁來劃經濟海域,她要求台灣當局一定要向日本提出強烈抗議。

洪秀柱表示,漁權及“主權”都不可退讓,這是國民黨一直堅持的立場,應強硬要求日本扣押的人船返回,也不應該用“勒索”方式要求船東繳錢。

洪秀柱又批評,民進黨遇事讓人感覺有兩套標準,“逢中必反,逢日必軟”。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