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小組續議 凍制執行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凍結資產執行制度法案,會議繼續討論凍結制度協調委員會組成問題。

委員會主席關翠杏引述政府代表稱,凍結制度協調委員會屬於政府跨部門協調機制,或將由司法、金融機關及登記局等組成,按各部門職能展開有關公布及跟進調查的工作。

關翠杏稱,法案建議凡與被指認人有關連人士,例如公司合伙人或配偶,若經證實與恐怖主義組織並無關連,不會被凍結資產,若夫妻為共產制,另一方可透過司法程序分割財產。法案建議被指認人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合理生活費申請,例如供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