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需求今年展開研究 工廈改用途新思維處理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昨日表示,為掌握對未來公共房屋的需求,政府計劃今年研究本澳公共房屋需求,據此規劃房屋政策。他重申,政府竭力利用已宣告批給失效且具適當條件的土地興建公屋,滿足居民對住屋的需求。

羅立文昨日在立法會上回覆吳國昌議員的口頭質詢表示,關於清遷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政府正按法院正常手續處理。政府一直強調,收回的土地將先考慮興建公屋,政府會先分析,判斷那些土地具條件興建公屋。 現時預計在新城填海A區興建共28000個公屋單個,以及在有條件發展公共房屋的地段上興建約4000個單位。

分析對公屋需求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表示,房屋司下月開始研究澳門居住環境,從居住環境中分析哪些家團需要申請公屋,再分析哪些類別需優先處理,希望今年內取得初步數據。山禮度稱,修訂社屋法於第 3季進入立法程序。

議員關注工廈單位改變用途

閒置地依法收回

馮志強議員批評政府收回發展商批地違反基本法保護私產權。羅立文重申,新土地法在立法會通過,作為執法者沒其他選擇。

收回新口岸土地考慮建政府寫字樓

羅立文重申,政府收回土地會先考慮興建公屋,目前 30多幅土地仍處於司法程序,至於已收回的 2幅土地,北安的土地已決定興建倉庫,新口岸的土地考慮建政府寫字樓。位於氹仔北安,鄰近海明灣畔海邊土地936平方米;新口岸毗鄰華都酒店的商業辦公大樓用地為 1,636平方米。

羅立文回覆梁安琪議員的口頭質詢表示,政府於2011年4月推出了工廈活化措施。試行3年期間,僅收到15宗申請,其中只有兩宗申請獲批准。因效果未符預期,政府決定不再延長這試行的措施。 由於現時無需保留工業大廈改變用途的例外措施,工廈申請改變用途,將根據土地法及城市規劃法處理。 即使工業大廈不按原先用途,改變用途使其活化屬恰當做法,既然試行的制度未達預期效果,沒必要維持。 相信剛成立的都市更新委員會將以新思維研究新的做法。

土地工務運輸局長李燦烽指出,工廈若要改為寫字樓,每 100平方米需配置 1個車位,消防安全條件亦不同,工廈更改用途有困難。

多名議員關注部分工廈單位已改變用途,包括改變為商用和青少年活動場所,當局需要面對。

李燦埄表示,行業發展愈趨複雜,例如教授烹飪設置多個爐具,傾向屬工業場所;拍電影也可在工廈內搭建寫字樓場景等。他稱,行業若須領取行政准照,局方會與其他發牌部門審視申請,若行業毋須申領行政准照,局方在技術上實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