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M特許資產自動續期是非難以說得清

立法會行委會前日上午與政府代表開會,跟進電信服務監管問題。行委會向政府代表反映了電信網絡穩定性、收費、投訴及監管機制,及專線出租收費過高、公平競爭不足、澳門電訊公司(CTM)特許資產「假開放真專營」等問題。而在CTM特許資產擁有權誰屬的問題,政府與行委會意見分歧。政府認為,電信特許資產目前屬於CTM,沒有轉交給政府;其他公司接入的費用,則屬於商業協議範圍。特區政府在二零零九年與CTM簽署新的特許合同,規定由二零一二年起,CTM可繼續在本澳以非專營模式經營現有的電訊服務,為期五年,其後倘沒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基於必要的公共利益,可以再自動續期五年,至二零二一年止。但行委會則認為,當初簽署新特許合同,已允許特許資產移交特區政府,CTM只是代管角色。基於維護公共利益,真正推動公平競爭,不應由CTM自行決定特許資產如何使用及收費。政府更應趁特許合同今年到期之機,解決特許資產問題。

CTM原先享有的專營權,與「澳門航空公司」現在仍然享有的專營權,其性質基本一樣,都是當年前澳葡政府「度身定做」的產物。那就是,前澳葡政府也持有股份,其中在CTM佔有百分之十(現已降至百分之一),在「澳航」中佔有百分之五,因而對其專營權給予了較為特別的優惠,造成了壟斷的效果,不利於公平競爭,更不利於讓居民可以享受到較佳的服務。

不過,也有不同之處,那就是前澳葡政府與「澳航」簽署專營權合約時,《中葡聯合聲明》已經簽署,明確葡國政府必須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將澳門交還給中國政府;而「澳航」的二十五年期專營合約,是跨過「九九」的,而《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二《關於過渡時期的安排》的規定,凡是跨過「九九」的公共合約,必須經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審查同意。而「澳航」的專營合約順利獲得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同意,這除了「澳航」的經營符合中葡兩國和澳門地區的共同利益,及考慮到澳門興建國際機場及開通對外航線,含有中葡兩國在澳門前景談判中,曾為澳門回歸年期發生過分歧,而葡方要求延遲交回澳門的其中一個籍口,就是需要時間建設機場的政治因素之外,也因為「澳門航空公司」的大股東是「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回歸後的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更因其遇上了財政問題,由「國航」宣布注資一點五九億元,使「國航」在「澳航」的持股比例,由原先的百分之五十一,增至百分之八十點八六二五),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的中方小組,沒有理由要「托手踭」。

這與孟智豪與「澳娛」簽署續期合約時,明知中方已經在中葡談判期間明確宣布,必須在二十世紀內收回澳門,但卻也要簽署年期跨過二十世紀的合約,從而鬧出政治糾紛,導致在「澳娛」舉行慶祝成立二十五週年酒會時,所有中方人員拒絕出席,以示對該新合約的抗議,有所不同。

而CTM的專營合約於一九八一年簽署時,不要說是中葡談判尚未進行,連中英談判也沒有進行。正因為當時澳門回歸尚未擺上台面,盡管葡國人也知道終歸會有將澳門交回給中國的一天,但由於澳門不象香港那樣是簽有確定租期「新界不平等條約」,亦即是沒有到甚麼時候一定要交還澳門或是續約的問題,因而其專營權雖然是到二零零一年,亦即是在澳門回歸之後,但並沒有形成「跨越九九」的問題。

公共合約「跨越九九」,這是一個敏感的問題。當年主管文化傳播事務的高樹維政務司擔心,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無心經營澳門電視台中的葡文台,甚至是將之停播,因而在未經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審查同意,就與葡國電視台簽約,由葡國電視台收購CDM的葡文電視台。然而,澳葡政府是CDM的大股東,屬於公共資產,亦即回歸後是澳門特區政府的資產,而澳葡政府在未經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審查同意,就將其中的葡文電視台售賣給葡國電視台,是違反《中葡聯合聲明》的。此時澳葡政府後來也知道踏了「紅線」,尋求「體面落場」的辦法,從而採納了筆者的建議,由高樹維政務司本人親自宣佈,他與葡國電視台所簽協議,只是「備忘錄」(相當於華人社會的「意向書」),不是正式合約,也不具法律效力,而及時平息了這場風波。

雖然CTM的合約是在中葡談判之前簽署,但因其專營期超越「九九」,因而還是需要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審查的。而且,既然是專營合約,就必會遇到全世界專營合約的慣例:在專營合約屆滿時,倘未能獲得續約,其「生財工具」就必須無償繳交給政府。因此,「澳娛」的的專營賭約期滿,其賭場的設施連同「生財工具」,全歸政府所有。「澳博」要使用,就必須向政府租賃。.

因此,CTM的專營合約到二零零一年屆滿,獲澳門特區政府續簽十年專營合約,到二零一一年再次期滿,而這時不但是「去專營化」已經成為全世界的主流,而且澳門居民對CTM的專營導致缺乏競爭,而服務品質低下,極為不滿,何況就是連博彩牌照,也已廢除了專營制度,因而CTM的專營權也就宣告結束,改為開放電信業。而CTM也與政府簽署《澳門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建議合同期為「五加五」年形式,即由二零一二年起,CTM可繼續在本澳以非專營模式經營現有的電信服務,為期五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後,可以再續期五年,至二零二一年底。

但奇怪的是,CTM的專營合約期滿後,其固網的「生財工具」不像「澳娛」那樣,繳交給政府後,向政府租賃使用,其他有需要的電訊公司也是向政府租賃使用,而是在繳交給政府後,政府以「特許資產」的名義,交給CTM代管。其他電訊公司需要使用,不是向政府繳交租金,而是向CTM繳交費用。這就使得CTM可以利用代管電信「特許資產」的權利,與其他營運商競爭,在事實上形成壟斷局面,存在不公平競爭了。

不過,從另一角度看,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中信國際電訊」斥資十四億元向「中信泰富」購入其手持CTM二成股權,再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向英國大東電報局及葡萄牙電訊集團購入其持全部股權後,「中信國際電訊」已擁有CTM百分之九十九股權,澳門政府部分不變。「中信國際電訊」之所以收購CTM,除了這是)會生金蛋的鵝」之外,可能更是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考量。實際上,曾任「中信」黨組書記兼副董事長的熊向暉,曾在胡宗南身邊潛伏十二年,被毛澤東稱讚為「一人能頂幾個師」,周恩來也譽為「後三杰」之首。而他在到「中信」任職前,是中央調查部副部長。後來接任「中信」董事長的孔丹,其父孔原曾任中央調查部部長。因此,由CTM控制「特許資產」,可能是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考量。但卻向其他用戶收費,而非由政府收費,則可能不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