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維特率團赴香港取經

【本報訊】經濟財政司梁維特司長日前率團前往香港考察,了解當地的飲食場所發牌制度,汲取港方相關工作的經驗。他實地考察兩家食肆的發牌檢查過程,希望以香港經驗完善澳門發牌制度。

香港食環署介紹了食物業發牌制度的流程。食環署表示,在接到申請的20個工作天內,會安排屋宇署及消防處代表與申請者舉行審查小組聯席會議,協助申請者解決各種相關問題,直至申請符合基本規定時,便可發出暫准牌照;持暫准牌照的申請者應在六個月內完全符合發牌條件,並向食環署報告,食環署最快可於15個工作天內完成檢查及發出正式營業牌照;為增加透明度及提升行政效率,食環署推出了網上查詢牌照申請進度系統,讓申請者可查詢申請進度、所需文件及發牌當局的意見等資料。此外,消防處和屋宇署亦分別就申請牌照場所的消防安全、通風設施、樓宇安全結構、耐火結構、火警逃生及違例建築工程等多項檢測標準進行了詳細的講解。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轄下的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向代表團表示,該處主要職能是負責統籌和協調政府的方便營商工作,尤其是評估發牌制度及新規管建議對營商環境的影響,以創造更佳的營商環境,減低商界的行政及營運成本負擔。梁維特司長對審查小組聯席會議、網上查詢牌照申請進度系統及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的有效運作表示讚賞。其後,考察團一行在食環署副署長陳潔玲的陪同下實地考察兩家食肆的發牌檢查過程,了解關於食物安全、環境衛生、消防設備、通風系統等措施的規定。

梁維特總結時表示,特區政府希望能藉著今次考察,學習和吸收鄰近地區的先進管理經驗,啟發思維,優化本地食肆發牌制度,提高行政效率。此舉對於推動社區經濟具積極的意義,尤其能使中小微企食肆受益,相信在政府一連串的鼓勵和便民措施的配合下,營商環境可以得到改善,為本澳未來的經濟發展提供更有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