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程式司機醉駕判囚上訴

【本報訊】檢察院消息,一名叫車程式司機日前涉嫌提供載客服務期間醉酒駕駛,治安警察局將案移交檢察院偵辦。

檢察院以簡易訴訟程序將案件交由初級法院審理,嫌犯被裁定醉酒駕駛罪,因他以前曾因醉駕罪(兩宗)及其他罪名被判處實際徒刑,但仍未吸取教訓,明知故犯,法官判其入獄四個月,禁止駕駛一年零六個月。

庭審後,嫌犯即時提出上訴。法官命令案件上訴待決期間,對嫌犯採取身份書錄及每十五日定期報到的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