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本澳熱熱鬧鬧舉行「武林群英大會」之際,或許時近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有團體為了搏出位及吸引眼球,在「武林群英大會」主會場則邊的昔日備受關注的舊愛都酒店上高高掛起「文物殺手某某某」的條幅,戲劇性的演繹著小邊外戲,更想不到的就是,掛條幅的兩位人物就是人人皆知的號稱民主派別的負責人理事長與理事,這樣的「主力」自親上陣,真可謂是用了洪荒之力,這也吸引各大傳媒機構的眼球,涉事的主角或許會逃不過法律上的檢控或處理。
舊愛都酒店已被當局定位非文物建築,為何偏偏在舉辦「武林群英大會」之際,有關涉事團體的負責人則不顧自安危到年久失修的舊愛都酒店「掛旗」,這也是何等不理智的做法,對酒店圍網被毀損的事算小,若萬一在殘舊的舊愛都酒店內有不測,或出現安全或其他想不到的特色性事故,誰又會負起此關涉居民生命安全的問題,為民請命或為民爭利益,也應才思安危的問題;另一方面,將姓譚官員定名為「文物殺手」,或許這也是個人英雄主義的形式,筆者不會評論是否出現誹謗的成份,但是作為和諧的社會,作為法治的社會,若要保護任何文物,都應透過法律的途徑來保護,而不是做出令人感到有「出位」的行為,或許這是涉事團體已經儲謀以久的行為。尤其是在萬人觀看「武林群英大會」的會場,以以眾不同的行為吸引眼球,博取更多的「支持」。也值得一提就是,其中涉事的負責人其的「功績」累累,他繼二零一四年「特首民間公投」擺設街站,今年五月「回水大遊行」後步行上主教山,今年七月向立法會遞信要求改革澳基會,已有三案在身,再加上今次被控兩條刑事罪,共背負五項罪名。可見是將法律檢控不放在眼裏,有甘大博甘大,賭一埔,尤其是還有短短一年時間就到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是時候加緊時間「種票」,但是筆者也為其擔心會賠了夫人又折兵、聰明反被聰明誤或得不嘗失的情況。
眾所周知,舊愛都酒店的結論早已出來,政府是以非文物建築處理。據瞭解,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再利用構想自2015年4月公佈之後,社文司積極向市民、團體及坊會等進行介紹及廣泛收集意見,社會認知度高,多個民意調查及綜合社會意見均顯示,對於特區政府重建愛都酒店成為澳門演藝學院及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新花園泳池改爲全天候恒溫泳池,以及興建地下停車場的計畫的支持度達到七至八成。同時,特區政府就重建計畫開展廣泛的社會意見收集活動,截至2015年底共計20多場,包括:街坊總會中區辦事處(提柯區)、望廈社區中心及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文化諮詢委員會、非高等教育委員會、青年事務委員會、文化遺產委員會、文化產業委員會、文化產業基金信託委員會、體育發展委員會;學生專場、教育團體及學校領導專場、青年團體專場、教師專場;文化、藝術界多場;公衆兩場,以及官員上電臺與廣大市民交流等。其間,社會文化司司長、文化局局長也分別在不同的公開場合向傳媒和社會解説有關計畫。意見收集活動,均作錄音及文字整理,連同市民填寫的網上問卷、提交的書面意見,交由專業公司進行綜合分析。結果顯示,對重建舊愛都酒店的取向,「支持重建」意見比例相對最高,為82.7%;「反對重建」意見和「無明確態度」所占比例均不足一成。同期進行的電話問卷調查,以隨機抽樣方式,向2,003名市民進行了電話訪問,分析結果顯示,市民對重建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的支持度接近七成,不支持的僅占7.6%。
同時,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日前亦委託一間公司作兩項研究,分別為:政府就「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重建構想」,公開收集的社會意見的分析研究,以及隨機抽樣電話調查。兩項結果均顯示,社會意見和民意調查均以支持拆除重建為大多數。綜合分析結果顯示,對重建舊愛都酒店取向分佈中,「支持重建」意見比例相對最高,為82.7%;「反對重建」意見和「無明確態度」所占比例均不足一成。另外,易研方案以隨機抽樣方式,向2,003名市民進行了電話問卷調查,經系統分析後,結果顯示七成半市民表示知道「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再利用構想」,相比本澳同類型的研究專案,屬知曉率較高的事件。其中,住在東望洋區、荷蘭園區的市民對事件最為關注。市民對重建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的支持度方面,電話調查得出的平均評分達到7.4分,評分6分或以上(即支持)的占比接近七成(68.6%),明顯高於4分或以下(即不支持)的占比(7.6%),兩者淨值相差61個百分點,非常支持(10分)的比例更超過三成,評分5分(即一般)的占20.8%,顯示大部分市民對重建持支持態度。兩項研究結果顯示,無論是來自具有代表性的電話調查,還是由市民主動表達的意見,多數皆支持重建舊愛都酒店。至於是否需要整座保留舊愛都酒店,以及對壁畫及立面的處置方式,社會意見以認為「不需要」整座保留的意見比例高於認為「需要」的意見,且以拆除壁畫及立面的意見比例高於其他處置方式。電話調查結果顯示市民對於透過重建打造「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的支持度高。社會意見的支持態度亦較高。同時,有關整個再利用構想,社會意見和電話調查結果均顯示,市民對停車場需求的呼聲最高。
對於何為文物,的確有關的團體應好好學習。據瞭解,文物是指具體的物質遺存,它的基本特徵是:第一,必須是由人類創造出來的,或者是與人類活動有關的;第二,必須是已經成為歷史的過去,不可能再重新創造的。當代中國根據文物的特徵,結合中國保存文物的具體情況,把「文物」一詞作為人類社會歷史發展進程中遺留下來的、由人類創造或者與人類活動有關的一切有價值的物質遺存的總稱。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輯的《現代漢語詞典》中,稱文物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在文化發展史上有價值的東西,如建築、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種藝術品。」《辭海》中對文物的解釋是:「遺存在社會上或埋藏在地下的歷史文化遺物,一般包括:(1)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和重要人物有關的、具有紀念意義和歷史價值的建築物、遺址、紀念物等;(2)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群、古建築、石窟寺、石刻等;(3)各時代有價值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4)革命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舊圖書資料;(5)反映各時代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而定文物保護單位,是文物保護管理的基礎工作。通過文物普查和復查,掌握地上地下文物分佈和保存的狀況,以便進行科學鑒定,從而評定文物價值,區分文物等級和決定文物保護單位級別。在此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確定文物保護的目標重點和步驟,制定長遠規劃和短期計畫。文物復查是定期反復進行的,以便於根據復查瞭解的新情況,取得的新成果,調整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和文物保護的規劃和計畫。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根據法律的規定,把這些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作為一項工作內容進行研究,在佈局上作出合理安排,納入各地區城鄉建設的總體規劃,加以保護。文物鑒定就是確定文物的年代、真偽和價值。首先需要進行的是斷代和辨偽,如果文物的時代不明,真偽莫辨,就無從確定文物的價值。只有在斷代、辨偽的基礎上,才能通過科學研究,不斷深化對文物價值的認識。一切文物都需要斷代,但不是所有文物都需要辨偽。辨偽有特定的涵義,主要是辨別由於文物作為商品流通以後,有人以牟利為目的,以真文物為藍本而故意製造的假古董及一些歷代的文物仿製品。至於辨別古建築在歷代維修過程中增添和改動部分,或者後代仿製構件的年代,是對古建築整體和局部的分別斷代問題,而不屬於辨偽的範圍。考古發掘出土的文物,一般不存在辨偽的問題,但也有文物鑒定的問題。既然舊愛都酒店已被當局透過專家的鑒定為非文建築,為何還會出現有團體或個人死咬不放的情況,這也是可笑的現場,或許這正是澳門的社會特色或某些團體的產物。社會文化司長日前也明確指出,愛都酒店及外牆上的壁畫經過文遺會的評定,並不屬於文物,但即使如此,當局亦會想辦法保留壁畫和立面,但具體做法還需要經過專家的研究。對於有市民不希望見到新花園泳池被拆,社文司則表示,新花園泳池使用已久,經常需要小修小補,當局計劃將現有泳池改造成設施更加完善的現代化泳池。
據瞭解,愛都新店所在的地段原是俗稱為新花園的,依次包括現今的華士古花園、塔石體育館、何東中葡小學、愛都酒店、新花園游泳池、高美士中葡中學、得勝花園和交通警察廳。其實在一百多年前整個都是華士古花園的。華士古花園始建於1878年。澳葡政府為紀念華士古。於1898年,在花園中間修建了一條名為華士古打監麻新路後,花園更是換然一新。在這一帶原只有靠海邊建於1860年代的加思欄花園(亦被視為澳門的首座花園、遠東的第一個公園)。因此,當時的人們便華士古花園稱之為新花園。由於市政發展的需要,1938年,澳葡政府在此僻地建學校。此後陸續大興土木,又修建了游泳池和酒店。1962年元旦,奪得賭牌的何鴻燊、葉漢、霍英東、葉德利等人,因原賭牌持有方泰興公司的不甘失敗和不願合作,只得租借政府的物業也就是愛都酒店作為賭場開張營運。在名字上亦沿襲前稱,為「新花園賭場」。新花園賭場開業後不久的2月13日,葡萄牙政府海外部就正式頒佈法令,規定澳門為旅遊區,宣佈澳門為永久的博彩區。澳門的博彩業正式完全合法化。新花園賭場也遂漸增加新的賭博式和新的賭博道具。比如老虎機的引進就是從此賭場開始的。有學者指出,新花園賭場是澳門第一個具有現代意義上的賭場,有著劃時代的意義。當年何鴻燊、葉漢等經營新花園賭場之時,積極學習西方賭場的管理方法,比如借鑒拉斯韋加斯的經驗。從某種意義來說,澳門的現代賭業,是從愛都酒店這裏起步,遂漸做大做強的。現今的博彩業成了澳門的主業,政府的主要稅收,近半居民家庭的從業,都與之息息相關。其中,愛都酒店最具特色的部分或者說最具標誌性的部分,就是酒店正面外牆上的一大幅壁畫。保留那塊壁畫,就保留了過去的精華部分。就沒有把過去連根拔起,沒有從根本上抺去過去的一切,也就能勾引起人們對往昔的憶想、留戀。或許,正是上面這些歷史故事的原因,有這強烈的要求,保留舊愛都酒店,尤其是舊愛都酒店的壁畫,始終是社會人士關注的最大問題之一。但是,社會有關團體應想得到何為文物,以及舊愛都酒店已經風殘不堪的老建築,已存在一定的危險性,重建相信是最佳的處理方式。
此外,關於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再利用的規劃構想,有議員認為拆除舊愛都酒店對於後代瞭解歷史是不公平的,應保留具有歷史價值的部分建築,讓後代瞭解當年澳門發展的歷史。亦有人認為無論從市民情感上的集體回憶,以至其歷史和建築藝術價值,這是本澳的文化遺產,理應列入文物保護名單。但同時亦有人指出,可通過現代設計理念,改變整體建築佈局,創造更多可用空間,為建築日後再利用可提供更多功能。並認為重建愛都酒店是一個難得的契機,可為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公共設施。將周邊的學校、體育館及文創設施一齊做分期發展規劃,盡量開發和利用地下空間,興建停車場及地下道路網,更好地發揮片區的串連和協同作用。給予意見者雖然各持理據,有學者認為,不論特區政府現所作的態度是真諮詢抑或是假諮詢,保留建築或拆掉重建新物,政府都必須作慎重考慮,因為保留建築將會涉及到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和地方實際上之用途。而拆掉重建新物亦必須考量公帑的運用是否適宜,以及日後市民對該新建築物的期望。
有學者則認為,現在「愛都」再利用的構想一早已定調為「青少年」、「藝教」、「文康」等範圍,對於一個公共文化設施而言,強調開放、參與才能彰顯其公共性,從上而下的過度規劃並不能「啟動」文化或社區,民間參與的比例必需提高。城市裡不同年齡層、不同社群、種族裡的人都應享有相等的文化權利,對文化生活的需求應該不分年齡、族群與階層。從文化中心、藝術館、演藝廳的圍牆外望,文化的空間其實不止於此,正如近年政府大力推行的「藝術在社區」計劃,它強調藝術的跨越性與社會參與,藝術團體可以跟各種領域的組織、社團推行面向不同社群、階層的服務,維護社會上不同社群、種族、階層的文化權利。於是,在保留原有建築格局底下,在「青少年文康中心」以外,嘗試提供另一種對愛都的想像,想像它成為一個以強調社區參與、社群共融、文化多樣性為大原則的「藝文聚落」,將視野延伸到藝術以外的領域,強調社區原有的文化資源與活力,讓認同並實踐上述原則的藝文團體、藝術家進駐、設立工作室,因為不同媒介、不同實踐面向、不同接觸對象的藝文團體的集結,形成一個包含個體差異、多樣化及鄰裏生活的垂直藝文聚落,保障不同群族、不同年齡,以至身心障礙者同樣可以享有的文化體驗與創作空間,並以共用資源、多向交流、合作管理、策劃公眾參與活動等方式,以文化的開放性重拾城市因急速發展而失落的鄰裏互動。
有業界則認為,重整全區是一個良好的發展契機,可為塔石重新注入文化與旅遊活力。建議將原來愛都酒店建築與塔石廣場間的士多鳥拜斯路段開挖成行車隧道,再將原路面設置成行人專用區,這更好將未來打造成的文化綜合體與塔石廣場連結起來,進一步提升使用率。坊間熱議的酒店正立面壁畫,不管官方最終採取原址保育或另覓場地展示,建議將壁畫按一比一複製,日後設於新的泳池底部,又或可尋找更適合的地方展示。有文化界代表則認為,文化創新是為提高基層居民的生活素質,而不是簡單化為發展旅遊、推動經濟的手段。希望政府突破文化商業化的思維模式,不要將文化建設視為逐項的單一工程,來屆政府須花更多心思氣力和金錢推動文化建設。建議盡快修復舊愛都酒店作為文化藝術中心,向澳門三百多個文化社團開放,為文化創意、藝術創作、審美欣賞提供新空間。認為政府打造文化綜合體無疑是全面活化望德堂區的首階段,接下來應考慮如何整合該區的官方學校,充分整合、善用校園空間、體育館、演藝場館等資源,與整區各場館達至功能銜接,優勢互補。舊愛都酒店將來要重建也是社會普遍的意見,這也並非是個別官員的個人意見,針對性有預謀對某位官員有種不作為的行為,這也過意不去或讓人沒法理解。
因此,為某官員戴上「文物殺手」帽子,實在沒能人令信服。社文司日前強調社會文化司範疇一直以人為本、以民為本去制定每一項政策、做好每一項工作,出發點都是為了讓居民享有更好的民生福利,得到更多的福祉。尤其《文化遺產保護法》明確確立了文化遺產的定義、保護範圍,以及文化遺產的評定程式及標準等,對澳門文物保育工作的執行和開展具有深遠的影響。政府很重視如何去保護和維護文物,不讓文物被損毀。有心團體或個人若為了某種目的,而企圖用戴帽子形式來詆毀某位政府官員,或許這是一種用石頭砸自己的腳,到頭也會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