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訂僑生就學辦法 蘇指有助澳生留學台灣

【本報訊】台灣的教育部日前公布修訂《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允許於澳門回歸後取得葡國護照的澳門學生,以僑生身分報考和就讀台灣各大學院校,享有與僑生同等福利待遇,而有關辦法修訂前,這些學生只能以外國學生身分入學。

澳門留台學生校友協進會召集人蘇嘉豪稱,本澳近2-3年至少 10多名留台的澳門學生以僑生身分入讀,但中途被台灣當局發現曾使用葡國護照入境台灣,有關葡國護照是於回歸後發出,不符合僑生身分而須返回澳門,他相信今次辦法修訂是為了解決有關問題,有助增強本澳學生升讀台灣大學的信心。

蘇嘉豪批評台灣駐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對早前受影響的學生沒積極協助,欠缺關顧,澳門留台學生校友協進會將繼續促請辦事處跟進返回澳門學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