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療事故法本月 26日起生效,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和醫療爭議調解中心同日分別成立,行政長官批示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全職主席的薪酬相當於副局長,每月薪俸點 960點,委員會全職委員薪俸點 890點。
另外醫療爭議調解中心為每宗事故調解的調解員有權收取 40,000元報酬。若個案初步評估後決定歸檔,調解員報酬減至 10,000元。
【本報訊】醫療事故法本月 26日起生效,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和醫療爭議調解中心同日分別成立,行政長官批示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全職主席的薪酬相當於副局長,每月薪俸點 960點,委員會全職委員薪俸點 890點。
另外醫療爭議調解中心為每宗事故調解的調解員有權收取 40,000元報酬。若個案初步評估後決定歸檔,調解員報酬減至 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