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會議提案 加強憲法觀念意識宣傳 鞏固一國兩制實踐成果 廖澤雲 崔世昌

《憲法》是全國內部領域中,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內的,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國家根本大法。《澳門基本法》序言也開宗明義地闡述了《憲法》第三十一條是制定《澳門基本法》的依據,明確了《憲法》在澳門特區的法律位階。

在澳門特區,比起憲法,人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接觸更多、運用更多的還是澳門基本法,這是因為一來澳門基本法自從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獲全國人大通過後,澳門社會各界就開展了廣泛持續的宣傳推廣工作,而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更是不遺餘力地主動開展或協助社會團體、學校開展澳門基本法的宣傳。可以說,經過二十多年的宣傳、實踐,澳門基本法的精神,以至相關的條文規範已經深入人心;二來是因為澳門基本法與澳門居民的切身利益有着更直接的關係,碰到甚麼問題,人們都願意主動查閱澳門基本法的相關內容。正因如此,人們對基本法的熟悉,反倒使一部分居民在概念上出現混淆,誤以為基本法就是澳門特區最高階的法律,而模糊憲法的地位和角色。因此,加強憲法在澳門特區的宣傳,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必要性。

加強憲法的宣傳,就是要讓特區民眾深刻地認識到特區目前享有的“一國兩制”政策、特區實行的社會制度,以至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永久居民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等這些制度性的規劃和建設,以至權利、福利等,其根本的來源就是憲法所賦予的,沒有憲法,就不可能有這些制度、權利的存在。憲法在特區的宣傳,還不僅僅就是單純一部法律或憲法與澳門基本法之間關係的宣傳,而應被賦予更深層次的意義和任務,就是透過對憲法的宣傳,加強特區民眾對國家的認同,對維護國家統一、安全和利益的認知。只有這樣,才能切實做到既維護〝一國〞原則,又尊重兩制的差異。

多年來澳門基本法宣傳的經驗告訴我們,法律的宣傳是一項特區政府、社會團體、學校等各階層共同合作,並且是持之以恆、細水長流的工作。澳門基本法的宣傳工作在澳門特區是成功的,也累積了一定的經驗。在此基礎上,在澳門特區加大加強憲法的宣傳推廣工作相信將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議可從以下幾點思路開展相關宣傳工作:

一、 憲法內容豐富繁多,其在澳門特區的宣傳宜圍繞權威性和針對性兩個原則,即突出憲法作為全國最高階法律對特區的整體規範意義,突出與特區有直接關係的針對性的法律條文的宣傳。

二、 根據以上原則,建議由中央相關部門牽頭,聯同澳門特區政府法務部門和團體,組織力量編寫針對特區適用的憲法宣傳讀本,提供予澳門特區各界作為開展憲法宣傳工作的參考。

三、 建議中央相關職能部門開設以特區居民為對象的憲法宣傳專題網站,或在已有的網站的基礎上開僻面向特區居民的憲法專欄,並與特區法務部門網站相互連結,同時可嘗試引入互動模式,以生動化、遊戲化的形式,強化特區居民的憲法觀念和憲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