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碧琪議員要求 定經屋做契年限

【本報訊】議員宋碧琪認為,應設經屋做契年限及家庭成員剔除機制。她稱目前家庭成員申請除名複雜,政府應設立剔除機制,保證資源合理分配。

宋碧琪表示,經屋做契太慢,部分需時十年才能做契,應簡化程序,縮短做契時間。

房屋局解除 61個經屋家團的買賣預約合同,有申請人表示,等候做契期間結婚,配偶持有物業而被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