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按廉署報告處理經屋事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廉署有關經屋的報告時稱,會按廉署的報告處理經屋問題。

廉署認為,經屋法並未規定申請人的配偶必須是家團成員,申請人士即使在輪候階段結婚,配偶擁有物業,也不影響其申請資格。

羅立文稱,昨日 已看到廉政公署的新聞稿,對於如何處理這問題,他稱,一定會按照廉政公署報告的處理,羅立文稱會接受廉署建議,儘快開展立法程序檢討經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