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營運服務 未能中標公司敗終訴

【本報訊】 終審法院駁回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營運及保養服務其中 1間沒中標的公司的上訴。該項服務去年 9月已判給。

提出訴訟的公司去年 3月指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有問題,要求撤銷,中級法院以上訴人提起的訴訟方式錯誤為由駁回。

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指出,本澳早已確立政府的招標程序性文書是具有規章性質的法律規定,非行政行為,上訴人應對規範行為提出爭議,又或在司法上訴中把有關的規章性規定違法列為上訴理據。中級法院的判決沒違反有效司法保護原則,因這個結果是上訴人自己不懂訴訟規則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