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詐騙嫌犯遣陸是台當局「自己攞來衰」

台灣陸委會和「法務部」昨日分別就柬埔寨將涉嫌詐騙的台灣嫌犯遣送中國大陸一事分別發表新聞稿和談話,表達強烈不滿,並聲稱已經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向陸方提出要求,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讓本案相關人員交由台方接返回台,依法偵審處理,不得強押至中國大陸。兩個部會的相關發言都有提及到《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其中陸委會的說法是陸方應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規定,儘速完成人身安全通報,保障國人在中國大陸的司法權益、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本於人道關懷立場,儘速協助安排家屬探視。而「法務部」的說辭則是要求大陸應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與台方共同合作偵辦,以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

「從一滴海水看太陽」。台籍詐騙嫌犯實施犯罪地的國家,將其遣返中國大陸,除了是這些詐騙案件主要是由中國的公安人員與當地警方以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方式進行偵破,而不是台灣的警方破獲,因而這些國家的警方也就順理成章地將被抓獲的兩岸嫌犯都交由中國大陸公安押送回國的技術性原因之外,更因為整個國際社會大勢,都認同一個中國原則,及中國大陸迅速崛起,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使得這些國家對中國的貿易依存度增大,而且中國所推行的「一帶一路」戰略及「亞投行」項目也對其充滿吸引力的政治性因素。在此背景下,台籍詐騙嫌犯被當事國遣送回中國,也就將會成為「回不了頭」的「新常態」,習以為常了。而且還可進一步從中窺之,台灣當局今後的「外交」宭境將日益困頓,並非是來自中國大陸方面的「硬銷」,而是相關國家的自覺性行為。

本來,柬埔寨與台灣地區是有密切淵源的,而且台商在柬埔寨投資的製鞋廠,撐起當地製鞋業經濟的半邊天,甚至連金邊街景也與台北相似,因而曾有中國大陸遊客在網路上貼文,聲稱柬埔寨的城市建設與台灣一樣,引發台灣網友不快。因為在他們的眼中,台灣很先進,柬埔寨很落後。而在政治上,在朗諾集團統治柬埔寨時,柬埔寨的代表在聯合國就中國大陸代表權議案(即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投票時,在東南亞國家中,是與菲律賓投了反對票的「唯二國家」。

但現今,柬埔寨卻是在東南亞國家中,最抗拒台灣當局者。洪森總理雖然也表態向台灣投資者敞開大門,但同時卻也聲明,為了維護中國的完整主權與表示對「一中」的支持,全面禁止「中華民國國旗」在柬埔寨國內升起,「即使是台灣國慶期間,台商投資的飯店也不能升起代表台灣的國旗」。他也不容許台灣在金邊或是柬埔寨其他地方設立代表機構。洪森強調,「我們不應該做出任何可能影響中國主權與獨立的行為」。

洪森如此堅定地支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這可不能責怪柬埔寨,而是台灣當局「陸文霆睇相——唔衰攞來衰」。這既有近因,也有遠因。近因是,在當年赤柬崩潰後,在聯合國的介入下開始柬埔寨的重建歷程。在聯合國監督的大選中,洪森領導的人民黨輸給了拉那列親王領導的奉辛比克黨,但兩者都沒有過半。洪森當時雖然仍掌握軍權,但是在國際社會的壓力下只能讓出首相位子給拉那列。但是自己打來的天下卻讓「皇二代」收割,洪森心裡自然是非常不滿。因此跟拉那列展開多年的政治鬥爭。而這個拉那列響應李登輝的「舊南向」政策,並與台灣互設辦事處,也開通了金邊直飛台北的航班。後來,洪森發動武裝政變,拉那列被迫流亡,洪森展示了台灣當局援助那拉列的軍火。因而拉那列的好朋友台灣當局也就變成洪森的洩憤對象,洪森下令驅逐台灣代表處出境,並嚴懲協助台灣當局設立辦事處的官員,還取消直航台北的航班。因而台灣當局對柬埔寨的領務,只能由台灣當局駐越南胡志明市的辦事處代行。但在柬埔寨境內的台灣民眾出事時,其工作人員卻不可入境處理。因而台灣民眾在柬埔寨的權益,難以得到較好的保障。不過,中國駐金邊大使館,有時會以「兩岸一家親」,「同是中國同胞」的理念,施予援手,這更增加當地台商對中國大使館的依賴以至是信賴。

遠因就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湘江案」。中國國家主席劉少奇訪問柬埔寨,台灣軍情局的特務竟然要實施暗殺,具體方案是在從波成東機場到金邊市區的馬路,在路邊的小屋地下挖地道到馬路中間,埋下炸藥,實施爆破。結果在當地華僑(據說已逝世的澳門柬埔寨僑領、全國政協委員邱成章就是其一)協助下,由專程赴柬的中共調查部(由後來在深圳蛇口開發的袁庚局長帶隊)偵破該案。台灣當局的這項陰謀倘得逞,不但是劉少奇被殺害,連西哈努克親王也無命。由於西哈努克親王在柬埔寨人民中具有極高的威望,因而當地官民仇視台灣當局,由來有自。

回到台籍詐騙嫌犯被強行遣返中國大陸的現實,也是台灣當局「自己攞來衰」。本來,按照國際公法上「屬地主義優於屬人主義」的原則,這些嫌犯雖然是台灣人,但受害者是中國大陸人,而且受害發生地是在中國大陸,再加上案件的偵破是由中國公安主導,因而由中國公安將包括台籍嫌犯在內的一眾嫌犯押回中國,也就名正言順。不過,在馬英九當政期間,為表達誠意,大陸公安是與臺灣警方聯手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的。但即使是大陸公安把嫌犯聯同證據都交給了臺灣警方,但因為臺灣對電信詐騙的刑罰定得非常之低,因而法院判得極輕,這些詐騙犯很快就刑滿,就活蹦亂跳地又出去詐騙了。這當然令千辛萬苦才破獲案件的大陸公安極為無奈,更讓大陸受害者憤怒。後來,當台灣當局駐某些國家(如馬來西亞)的代表機構的積極運作下,大陸公安也會「側側膊,唔多覺」地讓其接走嫌犯。然而,由於案件不是由台灣警方破獲,沒有相關證據,因而台灣檢察機關只能就地釋放。這次就連曾經受害的台灣民眾也看不過眼,連聲表示應該將台籍詐騙嫌犯送往大陸懲處。

也是在此時,拒絕承認「九二共識」的蔡英文上台,兩岸制度性聯絡機制「停擺」,也就無須客氣了,《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更是派不上用場。因此,有台灣刑警嘆道,自從蔡英文上台後,兩岸警方合作機制「停擺」,台灣刑警偵破跨境販毒、洗黑錢的難度也就倍增,破案率驟跌。但在大陸方面,由於偵案技術手段躍上新台階,用上了「大數據」,因而跨境犯罪案件的破案率,仍能保持新高。

這又是一個「自己攞來衰」的事實。本來,《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還應是繼續執行的,但台灣方面卻開壞個頭,「自廢武功」,已經簽署的「兩岸服貿協議」,被民進黨「立委」留難,一直未能審查過關,並因此而引發「太陽花學運」,將之全盤否定,正在洽談中的「兩岸貨貿協議」也胎死腹中。按照台灣當局極為在乎的「比例原則」,《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也已經被台灣當局「廢」掉了。何況,《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是在台灣方面承認「九二共識」的前提下洽簽的,現在台灣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其效用能力也就缺乏前提條件。

由此,也可預知,蔡英文的「新南向政策」,必定不順利。越南在今年的「一帶一路」國際高峰論壇上「打響第一槍」後,柬埔寨也在與中國簽署合作協議上,聲明遵守一個中國政策,反對「台獨」。台灣當局連代表處都不能設在柬埔寨,官員都不能進入了,又如何推廣其「新南向政策」的各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