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行車收費傾向方案二

【中新社12月21日電】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1日上午在珠海召開了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會,就定價方案廣泛聽取粵港澳三方聽證會代表的意見。

港珠澳大橋是粵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共建的重大基礎設施,其建成通車收費首次實現珠海、澳門與香港的陸路對接,從根本上改變珠江西岸地區與香港之間客貨運輸通道以水為主和陸路繞行的狀況,降低了交通物流成本,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和佈局優化,推動了區域合作和協同發展,對於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實現三地融合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此次聽證會就兩套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方案進行了聽證。

聽證方案一是:私家車、出租車150元/車•次,穿梭巴士、過境巴士450元/車•次,貨櫃車115元/車•次,普通貨車60元/車•次。

聽證方案二是:私家車、出租車150元/車•次,穿梭巴士450元/車•次,過境巴士200元/車•次,貨櫃車115元/車•次,普通貨車60元/車•次。

聽證會上,22名到會的聽證會代表對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制定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大都給予肯定,也提出了進一步完善政策的意見建議。

關於收費標準,聽證會代表普遍認為,兩套收費方案均採用了較低的收費標準,大部分聽證會代表均表示贊同方案二。

部分聽證會代表建議,港珠澳大橋定位為三地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收費標準不宜過高。尤其是開通初期,應盡可能降低收費以吸引車流,充分發揮社會效益。同時,也可考慮通過延長收費年限降低收費標準。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聽證會後,將匯總聽證會意見提交定價機關,由定價機關對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車輛通行費定價方案做進一步完善,按程式報廣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