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孫旭質詢會否檢討殘疾評估標準

【本報訊】立法議員梁安琪梁孫旭質詢當局,會否檢討殘疾評估標準。

梁孫旭指出,根據《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殘疾的級別包括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四個級別。有殘疾人士家長反映,由於現行的評估方式較為單一,未必能全面評估整體情況,有可能出現評估結果與實際殘疾不相符情況,影響其獲得適切的治療。

另一方面,有接受殘疾評估的人士反映,評估結果顯示他們不符合目前制度所訂的殘疾標準,無法申請殘疾登記證及享受相關的援助,但在生活自理及工作能力上,確實存在一定限制,要就業並不容易,陷入“兩頭不到岸”的困境,這些臨界殘疾的人士希望能獲得支援,以便更好融入社會。

臨界殘疾人士有一定的工作潛能,若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和職業配對措施,相信有助他們找到適合的工作職位、自力更生。建議政府檢討現行的殘疾評估制度,考慮以小組方式,集合不同領域的治療師和專業人士,以不同方式全面評估殘疾人士在日常生活所受的影響,提升評估結果的認受性和針對性;並應有措施為臨界殘疾人士提供一定的支援和保障。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考慮到臨界殘疾人士現實上所面對的生活和就業障礙,政府能否在現時四個殘疾級別的基礎下,增設一個“臨界殘疾”的級別,讓臨界殘疾人士都能獲得所需的支援和保障?

二、鑒於臨界殘疾人士的潛在工作能力較高,可接受的職能培訓理應較殘疾人士更多樣化,政府會否為臨界殘疾人士提供專門和針對性的職業培訓、配對,幫助他們就業?能否訂立指引要求受資助的社服機構提供一定比例的工作崗位予殘疾人士?

三、至目前為止,政府就《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收到哪些意見?針對有殘疾人士家長質疑現行殘疾評估制度和上訴制度的不足,政府會否檢討評估的方式,以提升評估的認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