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調整公務員子女出生津貼法案。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列席會議。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政府已積極回應了委員會較早前就法案提出的四大問題,包括不論是社保基金負責的出生津貼,抑或公務人員出生津貼,同步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生效。政府承諾盡快更新文本交立法會以便撰寫意見書。
至於公務員的出生津貼以薪俸點計算(由薪俸點45點調升至60點,即5,100元),隨加薪而提升,但非公務員的出生津貼卻是固定金額(由1,957元調升至5,000元)。黃顯輝稱,不少委員都關注此問題,提醒政府注意,陳海帆稱會因應社會情況考慮。
黃顯輝表示,政府解釋了公務員子女出生津貼增至 60薪俸點後為政府帶來的財政負擔。他表示根據 2016年度的數據顯示,政府共支出 1,535份公務員子女出生津貼資助,政府估計增至 60點後,2018年度政府將增加逾 195萬元財政負擔。
黃顯輝表示,委員會關注政府除了經濟手段,還有甚麼其他措施提高出生率,以及出生後有關醫療、幼兒園舍的政策,政府代表稱會向社會文化司轉達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