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教學成果獎 開放予澳院校申報

【本報訊】高教辦主任蘇朝暉在高等院校領導會議上表示,高教法將於今年 8月生效,高教辦積極推進配套法規的立法工作,以及跟進高等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與架構的調整工作。

高教辦在會上介紹,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計劃國家教育部今年開放予本澳高校申報,預留 2個名額,本年高等教育範疇成果獎勵著重理工科,4月 15日至 30日申報。另外,獲教育部支持本澳高等院校推薦學生,尤其中葡雙語人才參加國家漢辦漢語教授志願者項目,獲甄選的學生可獲派駐到不同國家及地區的孔子學院、孔子課堂及附屬漢語教學機構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