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二次會議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12日下午在北京舉行第二次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會議主持人汪洋主持會議。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辦法(草案),通過了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建議人選名單,審議了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關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修正案的決議(草案)、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政治決議(草案)。會議決定將上述草案和名單提交全體委員討論和醞釀協商。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統戰部部長尤權,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秘書長張慶黎,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副秘書長潘立剛分別就有關議題作了說明。

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劉奇葆、帕巴拉•格列朗傑、董建華、萬鋼、何厚鏵、盧展工、王正偉、馬飆、陳曉光、梁振英出席會議。

華媒評中國修憲:順應時勢民心對長遠發展意義重大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電: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11日經投票表決,對現行憲法進行了第五次修改。海外華文媒體高度關注,除了對修改內容進行深度報道外,還紛紛發表評論文章,認為此次修憲順應時勢、順應民心,對中國長遠發展意義重大。

香港《文匯報》12日刊發系列文章稱,憲法是治國安邦的根本法,此次修憲高票通過,既是眾望所歸、民心所向,也是憲法與時俱進、依法依憲治國的重要體現,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了法治保障。

新加坡《聯合早報》援引當地學者觀點認為,這次修憲的一大意義在於,實現了中國黨和政府在制度安排上的一致性和合理性。這一體制理順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架構便成形了,構成一個政治過程中的三個階段,這絕不同於西方的「三權分立」,是很深度的改革。文章也認為,這次修憲也體現了由「黨政分開」到「黨政分工」的轉變。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澳門日報》刊發社論指出,本次修憲之所以獲得高票通過,因為這是順應時勢之舉。憲法作為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社會的變化而變化。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制定新規範,才具有持久生命力。

臺灣《旺報》評論文章稱,從短期來看,修憲後,能有效杜絕貪腐,有助於建立真正「不敢貪、不能貪、不想貪」的行政文化。